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針對「陳立」先生評論及指控的回應

◎ 李志德

針對自由新聞網所刊出,署名「陳立」的稿件:「習近平大外宣旗下的總編輯能適任公廣集團的董事?」 一文(以下簡稱陳文),針對文中提出種種質疑做出具體回應及說明。第一部分針對筆者在《端傳媒》的工作;第二部分針對筆者個人。

第一,陳文質疑,《端傳媒》是由中共中央操作的大外宣媒體,「誰都可以批評,就是不能批評習近平」,這段引文全無交待來源,究竟是誰所說?權威到足以使作者質疑《端傳媒》是中共大外宣?

退一步言,端傳媒有沒有「不能批評習近平」?如果對這一點有所質疑,可以在google蒐尋「端傳媒,習近平」,找到端傳媒的一個「中國修憲」專題頁,裡頭可以看到許許多多對習近平對2018年修憲連任的評價。建議可以特別注意前清華大學許章潤教授「我們當下的恐懼與期待」一文,以及一本叫做「習近平秩序」的電子書。

「修改憲法以連任」是習近平最重要的一項政治工程,如果端傳媒連這件事都能批評,甚至將報導、評論集結出版。那「不能批評習近平」一說究竟從何而來?作者可以舉證一、二嗎?

容筆者多說一句,署名「陳立」的作者既然自稱新聞工作者,那肯定知道最近「香港人權新聞獎」停辦這起風波。香港人權新聞獎由外國記者協會主辦,今年因不明原因停辦,一般相信導因於被迫停刊的「立場新聞」有九篇文章入選獲獎。而這背後,就是香港國安法後對言論場域帶來的肅煞氣氛。

引證這件事是要說,「陳立」對如今香港輿論環境全不了解。這些得獎作品,沒有一篇是直接批評習近平的,都會造成整個獎項停辦。在這樣的時代裡,怎麼可能還有「除了習近平,其它都可以批評」的空間?真正的狀況是:只要是批評北京政府,就等同批評習近平。文章就得下架,記者就得整肅,頒獎就得停辦。

《端傳媒》不管在筆者擔任總編輯,或者在之前、之後總編輯協力合作下,在上述的「人權新聞獎」或者有「亞洲普立茲」之稱的「香港出版協會新聞獎」(SOPA),年年都能拿下多座大獎。最多的一次,是2020年的9項大獎,得獎作品包括「中國女工生育之痛」、「香港勇武年輕人的自白」、「理工大學圍城之戰」、「廣西文革天坑殺人案」等等關於香港民權運動及中國事務的重磅報導。能和這樣一批同事一起工作,是我一生的光榮。他們應該被包括「陳立」在內的同行記得和效法,而不是汙衊。

第二,至於陳文指控筆者個人部分,「滿口謊言,嚴重損及同仁權益,傷害公視聲譽」同樣沒有出處?從哪裡引出的?具體事實是什麼呢?同樣的,利用台灣現今上下一致抗共、防中的氣氛,無故散播恐怖,指控我「中共國安的關係也被質疑」,依據又是什麼呢?這些都是非常嚴厲的指控,豈能任一個隨口就稱是我同事,卻連真名都不敢署出的人任意指控?

最後,陳文所稱「競業原則」,所指應該是「公視法」法中的迴避規定。就這一點,筆者目前任職於「鏡文學」,也兼任「鏡週刊」職務。但和「鏡電視」沒有關係。這一點文化部提名時已經完成審查,並沒有疑義。附帶說明這一點。

(作者為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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