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當然不是「選前撒幣」

談提高農業天災救助的合理性與時機

◎ 楊明憲

農委會在四月二十九日宣布,調高一九二項農產品的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金額,引發外界「選前撒幣」之疑慮。回歸當初政府設置「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的初衷,應可檢視其合理性與調整時機。

農業是極易受氣候變化影響的高風險產業,一旦發生颱風、豪雨、低溫、焚風、乾旱等天災,即會使產量受到衝擊,甚至使農民心血化為烏有。因此,政府在民國八十年開始發布「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針對因天災造成農業損害達兩成以上的農林漁畜產品,予以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彌補農民的損失。

近年來,因極端氣候經常發生,導致農業因天災損害頻傳且日益嚴重。以近十年統計資料為例,每年農業災損平均達九十四億元,而現金救助僅二十六億元,僅能填補農業災損的二十七%。政府財力有限,能協助的僅能部分補償農民已投入成本的損失,並讓農民在災後短期內恢復生產能力。

由於近年來包括肥料、農藥、工資、種苗及生產資材都在漲價,而天災現金救助金額已十年未調整,檢討實有必要。以釋迦為例,在民國一百年每公頃的生產費用為三十六萬元,目前已提高至四十萬元,因此每公頃救助金額由九萬元提高至九萬五千元,亦無可厚非。但因生產費用的變動年年都有,也會有漲有跌,若為即時反應生產費用變化並杜悠悠眾口,建議可建立公式化定期檢討的機制,如老農津貼每四年依物價指數調整。

此外,在此次調整時機上,許多人亦有意見,直覺認為又是選舉考量。但若不在颱風豪雨季之前預作準備,恐怕天災之後又有一堆怨言,而且愈到年底甚至明年才調整,離選舉愈近,恐怕愈為敏感。對的事,應該義無反顧才是。

不過,我們仍然要提醒,提高現金救助仍然不足以填補農民因天災遭受的損害,政府近年來積極推動的各項農業保險,就是在進一步提高農民所得保障,農民繳一些保費,政府也補助超過一半的保費,自助人助,相信農民會更有能力來面對天災的考驗。期盼政府將天災救助納為基本保障,並與各項農業保險結合,以建構我國農民所得安全的完整保障。

(作者為逢甲大學教授、前臺灣農村經濟學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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