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惠和
吳景欽教授投書,主張先降低五%的不分區立委分配門檻,個人有不同意見。
首先吳教授提到,憲法對選舉權規定,基本上是種最低保障,故立法者若在公職人員選罷法中,直接將門檻降低,並非是對權利的限制,反而更深化了人民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之保障,致無違憲的問題存在。個人深深不以為然。憲法增修條文既然有規定,要變更當然要修憲。
至於五%之政黨門檻規定,雖可能使政黨所得選票與獲得分配席次之百分比有一定差距,而有選票不等值之現象。惟其目的在避免小黨林立,政黨體系零碎化,影響國會議事運作之效率,妨礙行政立法互動關係之順暢,何況觀之近年立法委員政黨比例代表部分選舉結果,並未完全剝奪兩大黨以外政黨獲選之可能性。例如台灣民眾黨首次參選即獲得五席。
總之,能不能過門檻,應該是政黨的主席或不分區名單,影響比較大,況且這次多達十九個政黨參選,選票長度達七十六公分,足以顯示已經有高度參與之現象。
(作者為退休公務人員,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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