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談價值近四百億的釋憲案

◎ 傅硯翔

日前,黨產會認定婦聯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案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開庭。婦聯會或受前次同院第四庭法官李玉卿、鐘啟煒、李君豪停止審判、聲請釋憲的激勵鼓舞,此次開庭亦以黨產條例為主要訴求重點,藉此捍衛將近四百億的鉅額資產。

婦聯會過去全稱為中華婦女反共抗俄聯合會,在法律性質上屬不折不扣的政治團體,而非一般公益慈善團體。再者,這個政治團體不靠會費、政治獻金等管道籌措財源,卻能掌握鉅金,箇中由來當然是過去長久以來徵收的勞軍捐。這些當年由進出口業、生產事業結匯時收取、本應歸屬於國庫的「實質租稅」,在黨國體制下卻長期淪為少數人恣意把持的私產,甚至根據黨產會掌握的婦聯會近十年捐款流向顯示,多數金額居然流到辜家系統相關基金會,乃至親國民黨或其政治人物相關組織,僅有少部分作為真正公益之用。二○一六年八月立法院黨產條例的通過與施行,其目的就是要導正這種不公不義的扭曲。

誠如律師黃帝穎投書貴報,指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李玉卿等三位法官提出釋憲聲請書,在法律上破綻處處,令人搖頭。立專法追討不當黨產,乃民意所趨,黨產條例乃實踐政黨公平競爭、鞏固台灣民主健全發展的重要立法。期望這一庭的行政法院法官莫蹈覆轍,能本於發現真實精神,審慎參閱各類歷史與法律相關書類文獻後,依法做出妥適判斷。

(作者為法律工作者,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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