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博士的「哲學」成分

◎ 陳信文

最近這幾天有著一些關於「博士培育」的投書討論。黃秉乾院士日前於國立清華大學的校務發展諮詢會議中,提到了約翰霍普金斯大學近年來關於博士培育中的「哲學」成分討論,有相當好的參考價值。

博士的英文為Doctor of Philosophy,原文直譯為「哲學博士」。然而此處的「哲學」,並不盡然指特定學科。其所以稱為「哲學博士」的原因,可能是延引「Philosophy」的原希臘文意義「對智慧的喜愛」,或是指博士頭銜擁有人對該領域的知識創建已達哲學的層次。

以筆者較熟悉的理工科系為例,博士的培育除了相關課程的修習之外,主要是必須完成一個特定主題的研究。博士生在研究的過程中,與指導教授間密切的互動,接受指導教授的指導,學習研究方法與知識創建的能力。指導教授與博士生間的關係,或許像是師徒、或許像是同事。

只是目前的博士培育過程中,越來越側重研究「成果」的獲得,而逐漸忽略了研究過程中攜手並進的重要性。也就是所培育的博士的基本能力可能是非常好,但是欠缺「對智慧的喜愛」、或是知識創建並未達哲學的層次:也就是「匠」氣漸重,逐漸少了該有的原創能力。

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已注意到此問題,因此呼籲該重視博士培育中的「哲學」成分。這部分的加強,除了需來自學生的醒悟之外,還需指導教授與博士生間更多針對研究邏輯的互動。也就是相互間多討論為何需推展此研究、以及如何了解成果重要性:也就是更多心得的分享,而非僅是將成果轉化成學術論文。

目前國內的大學教師大致學經歷均佳,也普遍十分用功努力、並非常關心博士生的培育。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的提醒,值得國內大學教師的參考。

(作者為國立清華大學講座教授兼副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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