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廢止兩公約的陰謀

◎ 蔡百銓

林憲同律師昨天投書「殺童犯的生死論辯」,他支持死刑,卻扭曲聯合國兩公約的立場,作出「廢止兩公約可以使我國司法回復更具周延與彈性的死刑判決」的結論。

聯合國兩公約只是鼓勵會員國廢除死刑,並未硬性規定「必須」廢除死刑。林憲同與相關的黨國法官們真的讀不懂嗎?還是別有懷抱?讀者如有興趣,可參考拙文「廢除死刑爭論:人權還是反人權?」。

項莊舞劍,意在沛公?林憲同主張廢止兩公約,順帶的就是剝奪台灣人民自決權,因為自決權正是兩公約的共同第一條第一句話:所有民族均享有自決權。

自決權乃是一切人權的基礎。早在一九四五年「聯合國憲章」第一條就提到自決原則。一九五二年聯大通過「屬於人民與民族自決權」決議案,主張「人民與民族應先享有自決權,然後才能保證享有一切人權」。我們如果不珍惜兩公約與其所明揭的自決權,反而延續「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歷史宿命,請問我們配談甚麼人權?

其實,支持死刑,才是人類主流思潮。誠如馬英九指出,「全世界一九六個國家中,約有一四○個國家已經廢止廣義的死刑。但這些廢死國家雖佔全球國家總數的七十一%,其人口卻只佔不到三十八%。」君子不以人廢言,建議蔡英文總統,在死刑議題方面,不妨「馬規蔡隨」,亦即馬英九所說:「今後我國仍應繼續執行目前『維持死刑、審慎使用』的政策,以兼顧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兩目標。」

「殺童犯」王景玉被士林地院以我國簽署兩公約及王某患有精神疾病「思覺失調症」,判決他有教化可能而免除死刑。這是天大笑話!如果王景玉遇到的是彪形大漢,看他敢不敢「隨機」殺人?他思覺非常清楚,才會挑選手無縛雞之力的女童下手。

藉著主張死刑而扭曲聯合國兩公約未硬性規定廢死的立場,藉著主張廢止兩公約而剝奪台灣人民自決權,這種論點是政治陰謀。如今民進黨完全執政,台灣黎明即將破曉。我們不怕妖魔鬼怪進行其保衛黨國特權的垂死掙扎,只怕我們自己缺乏警覺與勇氣而不把他們揪出來批判。

(作者為人權講師,著有《邁向人權國家》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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