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司法改革 攻毒優先

◎ 楊永年

毒品危害台灣社會甚深,已經不是新聞,適逢司法改革國是會議議題蒐集與討論之際,應優先討論。因為毒品除了已入侵校園,同時造成犯罪率上升,甚至導致監獄擁擠等問題。甚至,針對毒品問題,檢察官和法官(或院檢)的意見有時也不一致;檢察官認為好不容易逮捕的煙毒犯,竟遭法官輕判或縱放。

毒品防制從校園、社會、警政系統(含調查局)、檢察署系統、法院系統,乃至於矯正系統(含監獄、看守所、教養院)與更生保護系統等,不只是體系整合存在問題,而且存在毒品防制政策與制度(社會面)問題。再者,監所人滿為患,卻無法增加空間(因為鄰避效應之故),所以只好調整累進處遇或假釋政策。甚至,目前的績效制度或績效主義作祟,毒品辦案的獎勵遠高於預防,使得毒品預防工作成效不彰,甚至傳出風紀問題。

比較麻煩的是,有些煙毒犯不只吸毒、運送、販毒,還併發其他重大刑事犯罪;而其根源就是毒品犯罪。目前,我們從預防、布線、逮捕、偵查、移送、再偵查、審判等繁複的刑事司法程序,似乎難以有效控制毒品犯罪。主要的原因在於,第一,刑事司法體系各機關間缺乏合作機制或誘因,因為前述刑事司法程序包括前述跨部、跨院、跨機關的協調。第二,政府一直無法有效的進行前述跨機關的資源整合。

毒品犯罪的確是台灣社會的嚴重問題與隱憂,正值總統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之際,如果能把毒品單獨列出,成為一個重要的社會(公共)議題,並事先擬訂許多重要的子議題,例如,如果將毒品犯罪人當成是病人,就應思考或整合有效的醫療資源,適時進入毒品犯罪預防或防制的程序。再如前述,法官與檢察官存在的認知落差,如果我們有一個好的機制,針對院檢認知落差的來源,好好思考與討論,並找出問題的根源,毒品犯罪防制才會有救。

我們不乏刑事偵查高手(檢察官),也不乏審判高手(法官)。但我們缺的是研究、溝通、協調、整合機制與平台,這次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正好提供一個透明公開的平台,也等於開啟毒品犯罪防制之窗。甚至,適時將行政管理、醫療、科技、公共衛生、社區或社會處遇等領域也一起納入思考、參與討論,也許可以開發更周延的毒品防制政策或策略。(作者為成功大學政治系暨政治經濟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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