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何不考量人盡其才?

◎ 翁敏雪

行政院院會通過「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有關停止領受月退俸之職務範圍及條件,由本來再任公校職缺推及私校,且將俸額及專業加給合計金額由三萬二一六○元改成超過基本工資兩萬零八元,即暫停月退俸請領權利。

政府年金改革須面對的壓力與決心,實應予以肯定與支持。這樣的改革措施,有助於將僧多粥少的機會釋出給有年輕活力的新一代,以促使社會進步及活化,避免有人利用退休前的職缺所累積的人脈繼續佔據位置不放,是正確的做法。

然如果退休後仍具有專業能力,是否就不值得再利用,卻也值得思考。隨著少子化的進展,可見的將來要謀得教職更不容易,退休後還能有正式職缺,除了高官及有人脈者,再來就得要有真本事。有人脈者不管改革方向,新職缺的薪資和權勢的引力,不一定真能動搖此番釋出職缺的目的,真正受到影響的,往往只是基層需勞心勞力,才能獲得報償的一群。

人才不能發揮所長,是社會的損失。新政府在考量合理化作為時,未優先改正目前不合理的退休制度及所得替代率,卻先降薪資的天花板高度,在利益糾葛上似乎犯了理則學上的錯誤。(作者為大學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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