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黨職併公職 「本黨」才適用

◎ 鄭治平

我曾經在台北市政府擔任人事主管。有一年,在一次奉派參加中央所舉辦的人事主管檢討年金改革會議時,我曾當著上百位所有與會人事主管的面,向高高坐在台上,主掌全國退撫業務的考試院銓敘部主管提出質疑如下:「為何某位前考試院長的退休金,可以國民黨職務合併公務員年資計算?如果這是合理的,那民進黨職也可以合併公務員年資計算!」我語未畢,獲得在場所有主管熱烈鼓掌喝采,可知人心所向。

記得當時在台上的銓敘部大官竟然板起面孔這樣回答:「關院長因功在黨國,他對國家有重大貢獻,而且在那個時代有其特殊背景……。」會議主席那嘴臉說得一副正義凜然的樣子,真是好大的官威,官大學問大;但在當天所有與會人事主管看來,該會議主席捨棄專業人事法規不談,卻講那些五四三逢迎拍馬的官場話,實乃茶餘飯後笑話一樁。回顧當年改革者不避嫌自肥,再看看當今的年金改革委員會將黨職合併公務員年資計算列入優先檢討,如此正確的做法,令所有公務員感覺是欣慰的。

(作者為前北市府人事處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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