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回應「公投搞定年金改革」

◎ 張淑賢

昨日讀者投書「公投搞定年金改革」,個人覺得不是很恰當。姑且不論公民投票法第二條明訂:「預算、租稅、投資、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做為公民投票之提案。」很淺顯的道理,某些事項如果採公投決定肯定會通過,例如公投國民黨的黨產充公一定通過,台灣的基本工資調高到二萬六千元也一定通過,問題是這樣做恰當嗎?因此同樣道理,公投搞定年金改革之議當然有待商榷。

另外,既然新政府將年金改革列為重大政策,而且執政黨在立法院也擁有過半席次,相信他們一定有智慧處理這個議題,否則政黨輪替做什麼?況且目前台灣有太多的問題都一直沒有辦法採取實施公投決定的情況下(例如幾十萬人走上凱道抗議服貿協議,台聯所提的ECFA公投案,甚至被統派人士視為毒蛇猛獸的台灣獨立公投等),要單獨談年金改革公投實在不是很恰當。

當然也期待台灣有一天真能成為東方的瑞士,成為一個永久中立國,屆時公投門檻當然也都能比照瑞士,只是到那個時候應該沒有年金改革的問題了吧!

(作者為家庭主婦,退休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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