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柏寬
拜讀貴報一篇陳啟濃校長投書「老師要放教師節嗎?」,筆者有幾點意見供參:
首先,小英政府還給勞工國定假日的七天假期,筆者樂見台灣所有的血汗勞工可以有個小確幸!至於某位大老闆為老師抱屈教師節只紀念不放假,勞工憑什麼可以放假時,我們很清楚這是一種分化的手段。陳校長假借此議題,汙衊老師放假太多,一年只上班半年時,筆者不解「上班半年」這數據從何得來?
以一○四學年度為例,從一○四年八月一日到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國定假日及週休二日共放假一百一十五天,所有軍公教人員與有制度規模的公司勞工均相同。
如果老師兼任行政職,沒有寒暑假,依教學年資核可的行政休假天數頂多三十天,上班日最少有二百二十天。
如果像筆者這樣擔任導師,沒有兼任行政職,寒暑假扣除農曆年節、原有的週休二日後剩餘約莫五十天。這五十天裡,大多數的老師會配合學校開設的輔導課授課或參與研習課程,加上教育部規定一星期的備課日,體恤老師們在上、下學期間每天早出晚歸額外付出的時間,上班日絕對超過二百二十天。「上班半年」的說法,侮辱了大多數認真付出心力的老師。
(作者為教師,台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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