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天將奔烈》軍需產業MIT:從曹董的防彈衣談起

從國防戰備角度來看,小至防彈衣,大至飛彈,都耗費納稅人鉅億稅金,政府應用最嚴肅的態度,嚴予把關。臺灣特殊國際地位,軍事裝備採購本有其先天的困難性,在國防自主原則下,政府若一方面能更鼓勵國內有潛力的企業參與相關科技研發與製造,另一方面也更願意優先採購各類MIT軍品,將可帶動相關產業的加乘效益,促進經濟活絡發展。

羅承宗/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

兩岸關係劍拔弩張,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近日擬捐贈30億元協助台灣強化國防,激起諸多討論。日前曹興誠參加談話性節目之際,更全程穿著防彈衣受訪,引人側目。

曹董的那件防彈衣究竟購自何處?令人好奇。

今年6月喧騰一時的國軍防彈衣「大陸原料台灣製造」案,台北地法院作出109年度重訴字第666號民事判決。本案源於大同公司於2019年得標國防部抗彈纖維布採購案,被查出使用中國進口原料紗線,且纖維布製成抗彈板後未能通過性能測試。國防部以逾期交貨為由沒收保證金並罰違約金,大同不服要求全額歸還6千餘萬元。本案台北地院認為國防部抗辯主張可採,遂駁回大同公司之訴。本案後續雖仍可上訴台灣高等法院而尚未定讞,但箇中所凸顯的我國自主軍需產業發展與把關課題,值得國人高度正視。

抗彈板是所有戰士們最直接的生命防護裝備,攸關第一線的戰鬥力及戰士信心。而中國既做為是臺灣最大的國防威脅來源國前提下,不論是在作戰或備戰期,確保抗彈纖維布貨源及品質穩定,並非來自於敵國國家,應是國防採購最基本的要求。(本報資料照)

抗彈板是所有戰士們最直接的生命防護裝備,攸關第一線的戰鬥力及戰士信心。而中國既做為是臺灣最大的國防威脅來源國前提下,不論是在作戰或備戰期,確保抗彈纖維布貨源及品質穩定,並非來自於敵國國家,應是國防採購最基本的要求。絕對不容不肖廠商使用中國產製的防彈紗線甚至布料來混水摸魚。以前述判決當作前車之鑑,未來在防彈衣的採購若僅要求得標廠商簽訂「非中國大陸製保證書」,恐不足擔保安全性。建議招標機關除要求得標廠商簽立產地保證切結書外,還須要求得標商之紗線製造廠開立生產來源證明書,以求周延。

由小見大。週刊今年2月披露中國劣質零件混入天弓飛彈的軍購弊案。若干長期承攬中科院標案廠商涉以中國製廉價膺品混充美國原廠正品,或從中國進口瑕疵品再重新包裝,部分零組件甚至在中國淘寶網站就能買到,價差高達上百倍,令人驚駭。本案司法程序仍在進行,本文姑且不多作評述。但站在國防戰備角度來看,不管是戰士身上穿的防彈衣,抑或防禦性飛彈系統,由於都耗費納稅人鉅億稅金,政府應用最嚴肅的態度,嚴予把關為是。

要補充一提的是,「貨暢其流」本為WTO貿易體制下的基本價值。但是對於國防產業來說,卻有其例外性。尤其如所周知,因臺灣特殊國際地位,軍事裝備採購本有其先天的困難性。稟持國防自主原則下,政府若一方面能更鼓勵國內有潛力的企業參與相關科技研發與製造,另一方面也更願意優先採購各類MIT軍品,則此舉將可帶動相關產業的加乘效益,促進經濟活絡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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