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這一次的新北市長選舉 其實是另類的「紐倫堡大審」

周立軒

二十九年前的四月七號,鄭南榕先生用自己的生命,給了台灣人民追尋自由民主的勇氣,因而衝破了專制獨裁的枷鎖,才有了現在具有蓬勃生命力的台灣社會。

但歷史的荒謬之處,便在於它的不可測。

誰能想到當時帶頭攻堅的霹靂小組隊長,侯友宜先生,如今卻成為了國民黨在2018年選戰的中興希望。撇除過去的歷史不談,侯友宜作為一個警察,他的功績的確少有人能出其右,除了逮捕鄭南榕的行動外,當白曉燕命案的主嫌陳進興挾持南非武官一家人時,他身先士卒進入現場與陳進興談判,最後讓陳棄械投降,以及逮捕十大槍擊要犯張錫銘等事蹟,都足以讓他在台灣社會獲得一定的地位。而這也讓侯友宜先生踏入政壇之後,得以享有別人無法比擬的先天優勢,再加上朱立倫市長有意無意的培植,終於讓侯友宜先生獲得機會,站上新北市長的選戰擂台。

侯友宜踏入政壇後,享有別人無法比擬的先天優勢,再加上朱立倫的培植,終於讓侯友宜獲得機會,站上新北市長的選戰擂台。(記者王藝菘攝)

只不過,政治人物與警察最不同的地方,在於作為一個警察,代表的是公權力,服從是美德也是義務,在人命與上級命令的權衡上,並沒有太大的空間,也因此並不會有人去質疑一個警察過去殺了多少人,因為大家都能同理那種迫不得已。但是,一個政治人物過去的一言一行,可就不是那麼簡單的可以被帶過了。

紐倫堡大審時,有著「納粹劊子手」之稱的艾希曼,面對法庭將他以謀殺罪起訴,辯稱自己「從來沒殺過猶太人,也沒殺過非猶太人,我從來沒有殺死過任何人,我從來沒有下令殺人。」,而在著名政治學者,漢娜鄂蘭「平庸的邪惡」一書中,對於艾希曼的本人的描述,清楚的寫著:「他認為自己只是個守法的人,他的一切行為都只是在履行職務,而他在希特勒屠殺猶太人的「最終解決方案」中所扮演的角色只是偶然的,因為任何人都可以取而代之:因此幾乎每一個德國人都有罪。」。最後,艾希曼對於自己罪刑的陳述,是自己「從來沒有憎恨過猶太人,也從來沒有殺人的意願,所有的罪行都是來自對上級的服從,而服從應該被譽為一種美德。他的美德被納粹領導人濫用,但他不屬於統治階層,只是個受害者,受罰的應該是領導階層。我不是那個被打造出來的禽獸,我是謬誤的犧牲品。」

上述這段話,對比侯友宜先生對於自己親身帶領圍捕鄭南榕的說法,認為那是一次「不完美的救援行動」,並稱自己「擔任最基層的刑事組長,奉各級長官命令辦事,接到高檢署簽發的限期拘票,若抗命就是瀆職,警察不能抗命。且沒有想到鄭南榕自焚的信念如此強烈。」等種種言論與邏輯,沒想到竟是如此的相似?

事實上,我們認為侯友宜先生打從內心的相信他所說的是真的,畢竟那是他服膺了多年的思想體系,然而一個民選市長,如果心中的價值思想,依舊是把自己所做所言,歸結到一個「不得不為」的理由上,這其實是自由民主的墮落,如果鄭南榕先生天上有知,想必也會十分感嘆,自己的犧牲所換來的成果,竟是被這樣使用的?

漢娜鄂蘭在他的書中,要闡述的主題,其實不外乎就是:「只要你參與了執行,你就要負起責任,就是有罪」,而當時紐倫堡大審的法官應該有勇氣說:「我們假設,你之所以成為這個大屠殺組織中的一個工具完全是出自壞運氣,但這不影響你執行,從而積極支持大屠殺政策的事實。在政治中,服從就等於支持。」

是的,在政治中,服從就等於支持。

(作者為國會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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