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THE GOOD OLD TIMES》寫作職業傷害的進化史

寫作聽起來很正式,好像非得要坐在桌前,拿著筆苦思,或是對著螢幕閃爍的游標發呆,久久才敲下一字。以前的寫作,和現在有何不同?從靈感到成篇,好像沒有兩樣,不同的,是職業傷害……

張國立

以前寫作得靠筆與稿紙,有些作者很挑,成天鑽文具行試筆。

當兵入伍在衛武營受訓,那天阿呆負責發信,全連官兵都用飢渴的眼神望著他,只見阿呆發著發著,忽然舉起其中一封對著傍晚的夕晚偷窺,自以為幽默地說:

「終於有人挑紅筆寫字了。」

接著阿呆喊出名字,見大番薯從人群裡站起來接信,眼淚已經掉下來。

靠,紅筆寫信這麼令人感動?想必是世不二出的大作?

不,那年頭用紅筆寫的代表分手信。馬滴,大番薯被兵變。

寫信的人是愈來愈少了,這年頭再有什麼事情要「寫信」,想必寫的都是大事,是要慢慢來避開「已讀功能」,甚至擔心「面對面對質」的事,比方說,分手信。

週六我們合資租車一路從高雄殺回台北,北一高尚未完全通車,沿途少不了坑洞,掉了一個輪胎蓋,震得後座椅墊鬆動,終於完美地送大番薯到女朋友家門口。至於挽回感情沒有?不幸,他抽到金馬獎,孫悟空也救不了他。

要說的是,挑枝好寫的筆,是那個時代寫作第一要件。至於稿紙,有六百字的、四百字的,還有三百字的,進報館後更有兩百字的。看日本作家每回提到寫稿,不提字數,提的是幾張原稿,可見他們處女座的國家連稿紙的字數都早已統一化。

大多數寫小說的愛用六百字的,比較有成就感。像游泳,游慣二十五公尺的,見到五十公尺標準池,腳雖軟,但這才像游泳。寫詩的愛用四百字的,阿呆一直覺得他們該用一百字的,不然有點浪費——當阿呆沒說這話,會被寫詩的K爆。

阿呆用六百字的,他也愛原子筆,寫字特別用力,有點像刻鋼板。某位編輯某天喊:

「阿呆,你寫的稿子反過來可以給視障同胞點字閱讀。」

現在除了考試,大概也很難看見稿紙了,比棋盤和綠豆糕都少見。

寫字用力會率先出現寫作的職業傷害。阿呆的一位長輩右手中指第一關節長出一元銅板大小的突起異狀肌肉,寫出來的。另一個則無法用右手比「五」,因為他的食指經常寫到伸不直的地步。阿呆的職業病則是拇指內側第一關節長顆肉球,隔三五天得用指甲剪給剪掉,否則筆握不緊,滑。

六百字稿紙,寫滿十張就可以參加三大報的短篇小說獎,好計算。

當記者,寫兩百字的稿紙,費手腳了。那時編輯怕稿件掉頁缺頁,要求記者寫完後一頁貼一頁捲起後交稿。貼成長長一撂,有點古代「卷」的味道。所以記者寫完稿,一手漿糊一手稿紙,貼呀。

這是記者被稱為「手工業」的原因,當然,後來記者改列為「製造業」。

要分辨記者很簡單,上衣口袋必有鋼筆或原子筆漏墨汁的油漬,指甲縫內有乾掉的漿糊,十公尺外便聞到油墨味,若是握手,鐵握得一手疙瘩。

阿呆初進報館跟著位老同事學習,這位大哥用鋼筆寫稿,哈,稿紙不是白報紙,是報紙用紙,經常糊成一團,於是他有個綽號,張大千,潑畫稿風。

寫字挑支好筆是基本的,但拿筆寫字會有職業病,就算手指沒有握到痛,也難免要沾到油墨,要是沾到要價不斐的衣物,那可就心痛了。

劉世珍是當時籃球界著名的國際裁判與球評,與阿呆同事數年,他個性好又愛講笑話,例如他開的是裕隆兩千西西的笨重轎車,一開十幾年,有人問他為什麼不換車?劉世珍說:

「考駕照時候就這台車,我怕換新車不會開。」

他一直開同一輛車,好像從未出過車禍。

劉世珍交稿有學問,他寫了幾張稿紙便問體育組召集人,也是國際足球裁判的宋永祥:

宋永祥看看版面:「要六張。」

「五張夠了吧?」

劉世珍二話不說,再評二百字。但前五張已經把虎風隊的神射手陳金郎誇到不能再誇,加一張,沒東西可誇,於是第六張的起頭經常是:「可是,」。

第二天萬一陳金郎找他理論,劉世珍都說:

「你去找宋永祥,誰叫他還要第六張。」

劉世珍人好呀,在沒有電腦製版的時代,版面的照片和字數得精密計算,編輯說要多少字,記者要能寫多少字。

寫稿如此字字計較,攝影也如此。

報社有其預算,攝影組月初大家分底片、分藥水。某攝影記者每次拍籃球賽回來,被總編輯挑到快氣爆,偏總編輯縮減底片預算。有天這位記者拿35厘廣角鏡頭在籃下拍了一張交稿,只見兩隊十名球員在籃下擠成一團,動作都不同。老總問他重點在哪裡?他這麼回答:

「我怎麼拍你都不滿意,還不給底片,現在全部拍在一張上,該有的球員全有,更省底片。」

說完,他在稿紙上寫了圖說:

圖為兩隊激戰的情形。

從此「張一張」名震江湖,而且迄今為止,他是史上唯一用廣角鏡頭拍籃球賽的。

喔,有位編輯幹過類似的抗議行動。他的總編輯每天最大樂趣在改編輯寫的標題,小編火了,寫了八個字標題交上去:

天地玄黃,宇宙洪荒。

老總問他什麼意思?小編平靜地回答:

「反正不管我寫什麼你都要改,你改吧。」

順便提一下,以上的「張一張」與「李天地」在新聞界都得善終,那時的文人,不大端官架子,肚內頗能撐獨木舟。

不一定要從事新聞工作才會和「寫字」,以前寫週記,現在寫臉書;以前翻字典,現在用google,但不管怎麼做,都會有職業傷害。

如今電腦內放大或縮小圖片,在底片時代照樣行得通。半夜一點急著截稿,老編大喊「張一張」,中華隊贏了日本隊,功臣是洪濬哲,要洪濬哲打球的照片放體育版頭題。「張一張」拿把大剪刀到老總面前,一剪刀,把其他球員全卡擦掉,再遞還老總:

「諾,洪濬哲。」

現在電腦修圖,當年暗房修圖。像阿呆要拍張照去相親,攝影記者阿雄哥幫他拍了,進暗房前先問:

「晚上宵夜?」

阿呆點頭如剁餃子餡,如果不請吃宵夜,洗出來的照片絕對臉色蒼白、印堂發黑。阿雄哥再問:

「喝金門高粱?」

更要點頭如做愛做到高潮,否則呀,不去斑不去痣。

等阿呆的頭點得快碰到鞋子,他拿到仍濕漉漉的照片,馬滴,是秦漢。

回到總編輯縮減攝影記的預算,當老總吃完晚飯刁著牙籤晃回編輯部時,見阿雄哥捧瓶綠野香波進來,老總好奇問:

「洗頭啊?」

阿雄哥沒好氣地回答:

「藥水用完了,晚上用什麼洗照片?只剩這個了。」

電腦出現,的確造福寫字的與拍照的,但也有其職業傷害,像阿呆用滑鼠滑到右手掌肌腱炎,痛得很。跑去報社的醫療室,老醫生拿起阿呆的右手左看右看:

「你從早到晚上色情網站對不對?」

電腦出現,寫作的職業傷害也換了一輪,一般來說,眼睛通常是第一波陣亡的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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