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林濁水觀點》馬總統對不起的除了姜皇池,還有全國國民

依馬總統在仲裁過程中採取的一中立場,Taiwan Authority of China從語意學上和藍營所謂的一中各表立場沒有什麼衝突。更嚴重的是,仲裁法庭並不是在最後的仲裁結論中才採取Taiwan Authority of China的稱呼,而是在管轄權的辯論過程和裁決中就已經這樣稱呼台灣了。儘管台灣包括姜皇池在內幾位國際法專家都一再提醒、強調必須澄清並抗議,但馬總統始終不表示反對,形同默認。

林濁水

520之前馬總統在美國反對之下強登太平島,民進黨立委群起而駡,駡翻了天。現在一些民進黨立委倒過來搶抽籤登機跨海護島,真是是變很大。在氣氛大轉向之下,綠營中也大有尷尬地回頭肯定馬總統對仲裁法庭的抗議的人。

馬總統努力向仲裁法庭證明太平島有淡水、有土壤,有茂盛的植被,是可以住人的島嶼,他這些努力的確值得綠營大大肯定; 但是肯定到進一步默認或明白肯定南海U形線的存在,甚至跟著說「沒有U形線就沒有太平島」,就實在過頭了。

馬總統努力向仲裁法庭證明太平島有淡水、有土壤,有茂盛的植被,是可以住人的島嶼。圖為馬英九展示太平島取用、可以飲用的井水。(中央社)

仲裁法庭不讓台灣出庭辯護,就裁定指太平島是岩礁,甚至稱台灣政府是「中國的台灣當局」,的確必須抗議,但是連仲裁法庭對U形線不合法的裁定都抗議,甚至由內閣搬出1947的U形線圖表示要「堅決維護」海域主權全盤抗議仲裁結論,則是抗議到昏了頭。

在「突然變先知」的社會氣氛下,馬總統意外趁機大張旗鼓地修理因為「講錯話」,以致於被仲裁法庭引用為太平島不是島的姜皇池。

努力了那麼久,島卻成了礁,馬總統的憤怒很合理,但是遷怒就不必了,因為一則雖然菲律賓提到了,但仲裁全文洋洋灑灑,並没有引用姜皇池的話;相反的,馬總統在努力的過程中被判決引用的說法也不少,而且有的還嚴重得不得了。

首先,馬總統至少有三件被在菲律賓在仲裁中引用來當做對台灣不利的證據:

1、1月28紀者會馬總統說「1950年6月,台灣因為補給問題,從太平島撤軍。」:菲律賓說,這是馬總統承認太平島根本無法提供充分補給以維持島上人類生活的證據。

2、3月23記者會馬總統說太平島有海水淡化設備:被當做證明太平島之淡水鹽分太高的證據。

3、菲律賓口頭辯論說,「太平島既然是島,台灣為什麼從未畫定領海基點基線,並主張200海浬經濟海域?」

南海仲裁案判斷將太平島變成礁,國民黨立委、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委江啟臣邀請立委20日到太平島考察,圖為在飛機上鳥瞰太平島。(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辦公室提供)

現在就從這三點來說。

首先,要特別提起的是,仲裁庭承認太平島有水,但是為了蓋機場、房舍,過度建設阻礙雨水下滲,已經惡化而漸不適用了。而姜皇池正是一開始就強烈反對過分開發太平島的,假使包括馬總統在內的政府能接納他的建議,仲裁法庭至少就少了一個判定太平島無法維持人類長住的依據,這一點恐怕大家都有欠於姜皇池。

其次,過去綠營方面就有意見,認為應該依「實佔原則」公布太平島的領海基點基線,而這是馬總統在8年任期內都不肯做的,現在馬總統既然倒過來建議內政部公布,那麼馬總統不欠一個道歉嗎?

然而,馬總統這些錯都還是算次要的。

由於仲裁法庭沒有對島嶼主權歸屬和海域劃界的管轄權。因此連一些精通海洋法的中國出身學者都認為中國一開始就不進仲裁法庭針對管轄權進行辯論非常不智。例如凌兵1在2015年就建議中國應該先參加管轄權的的仲裁,他認為這一點中國獲勝的機會不小,而且一旦輸了還有一招,就是再學美國在尼加拉瓜案一樣退出。從幾乎所有關心仲裁案的各國專家都為仲裁結果中國敗得太徹底感到意外來看,凌兵的看法恐怕有相當基礎。

假使包括馬總統在內的政府能接納姜皇池的建議,仲裁法庭至少就少了一個判定太平島無法維持人類長住的依據。(資料照,圖:中央社)

中國由於一開始就不承認仲裁案的合法性,所以只在庭外外面放話,從不向仲裁法庭提出任何申辯,也不准台灣出庭,還不准法庭派法官登太平島實地勘察;馬總統則不同,既積極要求出庭,又要求法官登島勘察,還透過法庭之友向法庭遞交申辯書,這形同不挑戰法庭對太平島爭議的管轄權並直接跳進實體的仲裁辯論。毫無疑問的,這完全弱化了對仲裁結果採取異議的立場,馬總統這一個錯實在是比前面引述的三項錯誤發言和作為更加嚴重。

馬總統這一個對法庭管轄權的承認,是站在對台灣最不利的兩岸一中的立場之上的。

由於這個要命的立場,他一再強調U形線的地位,強調台灣對太平島及南海海域的擁有權來自中國的歷史權力。由於這一些和中國的「立場說帖」中完全相同的說法,使菲律賓和仲裁庭引為可以不必讓台灣出庭就可以逕行仲裁的依據。馬總統這些立場使得關心台灣的外國專家和外媒都很疑惑:

「中華民國與中國大陸在南海主權聲索議題上合作?」「這樣做是不是要幫中國」?

實際上,認為有11段線中華民國才有權擁有太平島的說法很可笑,因為1946年中華民國就接收南沙,並派艦巡弋了,而U形線則是1947才公布,若有U形線才有太平島,豈不是說1946年接收領有太平島是非法竊據?

1946年中華民國就接收南沙,並派艦巡弋了,而U形線則是1947才公布,若有U形線才有太平島,豈不是說1946年接收領有太平島是非法竊據?(https://goo.gl/1NrUAN)

仲裁結果公佈後台灣朝野全都非常憤慨,立法院甚至由於親民黨籍立法委員起草通過了決議文,抗議「以中國台灣當局(Taiwan Authority of China)貶抑我國作為主權國家之地位,中華民國政府與全體國民都無法接受。」

然而,依馬總統在仲裁過程中採取的一中立場,本來Taiwan Authority of China就沒有什麼不對,從語意學上,叫Taiwan Authority of China也和藍營所謂的一中各表立場沒有什麼衝突。更嚴重的是,仲裁法庭並不是在最後的仲裁結論中才採取Taiwan Authority of China的稱呼,而是在管轄權的辯論過程和裁決中就已經這樣稱呼台灣了。不幸的是,雖然這些都有台灣包括姜皇池在內幾位國際法專家都一再提醒、強調必須澄清並抗議,但馬總統顯然既基於自己的一中意識形態教條又基於對中共的恐懼,始終不表示反對,形同默認。

今天國會的藍營人士如果認定Taiwan Authority of China的稱呼對我國國格的傷害既深且大,而且通過決議文強烈抗議,那麼又怎麼可以放過馬總統!

回顧整個過程,我們可以這樣說:

毫無疑問的,馬總統在仲裁案上雖然比誰都賣力回應,也有正面的苦勞和貢獻,但是他犯的錯誤也實在太大了,他欠姜皇池,還有全國國民的實在太多了。

最後,仲裁案判島為礁,當然對台灣非常不公平,但是仲裁法庭判U形線無法律依據,卻有正面價值。中國和國民黨把海域主權從中國大陸向南延伸到1800公里之外,把U形線直劃到其他國家的海岸邊,然後虛構了所謂「行使歷史權力」的謊言做為主張的依據,實在太過份了。這樣霸權的主張,是國際政治的亂源,因此仲裁法庭否定U形線的這一個結論應該予以肯定才對,遺憾的是,我們的政府卻對整個仲裁結論採取全盤否認的態度,這固然可以討好北京,但是無疑的不利於開拓台灣的國際空間。

註:

凌兵,澳大利亞雪梨大學法學院教授。曾擔任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為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創始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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