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宗弘
八月十二日午夜,天津濱海新區高危險化學品爆炸案震撼海內外,根據官方說法,這場爆炸共造成一八四人死亡或失蹤,七二一人受傷,其中有五十餘人仍屬重症、未脫離險境。傷亡之外,毒性物質如氰化物的污染擴散問題仍未解決。
與去年高雄氣爆相比,天津爆炸案是災難政治學另一血淋淋的教訓。兩者相同處,包括都涉及海港城市與貨品進出口的風險治理、都是在威權時代發展優先的政策下造成慘劇,居民對化工產業風險無知也沒有發言權,而消防人員在缺乏充分資訊與裝備的情況下衝入現場、死傷慘重。
同時,這兩個案例的比較凸顯了民主與威權體制的差異。災難政治學的研究告訴我們,災難是對統治者的威脅,這個威脅來自兩方面:首先,災難造成經濟損失、特別是稅賦的減少、甚至需政府投入經費重建與災民補償;其次,災民與公眾對政府災後應變的不滿,可能轉化成社會抗爭與政治危機。然而,民主與威權體制下,統治者對災難的反應卻不盡然。
對黨國威權體制來說,幹部存活關鍵在於上層領導的評價、不向公民負責,因此符合其利益的行為是封鎖資訊、控制媒體、壓低傷亡人數與受災損失的估計以減少財政負擔,並且裝出黨國努力救災的形象,讓專業與裝備不足的基層消防人員冒險,甚至把他們的死傷當成愛國主義教育來宣傳。總之,相關幹部要減少財政損失與來自上層的追究、也要壓制輿論與民眾抗爭。
反之,民主政府儘管可能想控制「媒體亂象」,卻無法限制言論自由,而且開放讓網民與民間團體參與救災更有效率,消防人員專業與權益保障較佳(如果消防人員能組織工會),政治人物為撫平選民的怨恨與損失,一般願意放寬災民資格與補償標準,花錢消災。反應得宜、特別是勇於承擔重建責任,往往使政治人物化危機為轉機,例如陳菊市長便以破紀錄的高票連任。
天津爆炸案徹底展示了威權體制官員逃避責任的嘴臉、脆弱的救災組織、與對公民生命保障的輕忽。對於即將在九月三日以抗戰勝利七十年為藉口,花大錢閱兵威懾海內外的中共來說,天津爆炸案是最大的諷刺。
(作者為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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