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美煜
自由廣場六月二十日刊出〈請別叫我「外省第二代」〉,讀後頗有所感。
筆者是生長於屏東鄉下福佬庄的新竹客家人,小學時都被鄉人及同學稱作「客人仔」、「客人仔猴」等歧視性稱謂,十分無奈;父系「來台祖」係清代中後期來自廣東嘉應州,先在新竹落腳,父親十二歲時才跟著祖父搬到屏東,筆者本身是「台生」第五代;若依祖母娘家系統,則為「台生」第三代,來台第四代,因為父親的外公才從「長山」來台謀生(按:「長山」即「唐山」)。曾聽父親說過,他的表弟小時候還曾被新竹關西的鄰居稱為「長山子」,但長大後的日治後期,再也沒人稱他們為「長山人」了!可見只要落地生根兩、三代,「土斷」(本土化)之後,絕對就是台灣人了。
一九四九年來台的外省人,他們算是「來台祖」,經過近七十年的時間,大部分的人都有台生二代或三代了(其中有不少人都跟老台灣人通婚,如立委高金素梅及王定宇的雙親),難道不該落地生根了嗎?難道台灣不是他們的故鄉嗎?
作家朱天心曾說︰「一個地方有親人埋骨,才算是家鄉。」以投書作者楊先生為例,他父親十九歲來台,去年以八十七歲高齡往生並埋骨於台灣,他自己是台生第一代,來台第二代,他可能早已為人父甚或為人祖了,早已認台灣為故鄉、彰化出生地為家鄉了!就像筆者的兩個孩子在台北出生,都認為台北才是他們的故鄉,而台南是爸爸的故鄉、屏東是媽媽的故鄉,不是他們的一樣。
筆者十分贊成楊先生的呼籲,請媒體不要再用「外省人」或「外省第二代、第三代」等分化性的用詞,這樣才能增強台灣的凝聚力,團結一致共同對付對台灣有虎狼之心的敵國外患。
(作者為台師大兼任教授,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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