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敬倫
立法機構如立法院、市議會,均屬監督機構,督促行政機關執行計畫,行政首長要定期進入立法機構,接受代議士的質詢,及傾聽民意,代議士則是要幫民眾監督政府施政,並傳達民意,這種行政立法互相制衡的關係,是國中學生都能明白的基本政治常識,但在台灣這種基本關係,並不存在,存在的只有各種「特殊性關係」。
當徐弘庭以「特殊性關係」一語雙關的嘲諷柯文哲時,撇開遭社會大眾批評的低俗解釋,試問徐弘庭在這句話脫口而出之後,除了檢討自己做了最廉價的選擇之外,是否也該檢討,自己是議會裡「特殊性關係」的一環,該幫人民監督市政的議員,卻做出像是「在幫連勝文選舉選輸出氣」的廉價質詢,你到底是連家選出議員還是市民選出的議員?是否該好好解釋你與連家的「特殊性關係」。
不只徐弘庭,試問由全台灣人民共同選出的代議士們,有哪位敢於發誓,自己是人民的代議士而非與黨與商人有「特殊性關係」的代議士?當柯文哲競選時提出白色力量、超越藍綠的政治理想,除了柯文哲本身能否超越藍綠就是個問題外,台灣立法機構裡時日已久的藍綠惡鬥、政商勾結和各種的特殊性關係,就是如是政治理想無法實現的根本原因。
當然會有人說,以台灣藍綠惡鬥的情況,要超越藍綠,讓議會裡沒有各種「特殊性關係」是不可能的,但不可能就不作為、不去改變、放任他繼續爛下去,台灣的民主如何能進步?民眾如何能相信這些代議士並把票給投下去,立法機構永遠只能出現杯葛議事、互砸東西、飆髒話等脫序行為,讓重要議案一拖再拖,曠日費時!
台灣的代議士們,請把你的「特殊性關係」給去掉,還給人民乾淨、有品質和有效率的立法機構!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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