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志揚
台南強震讓十七層樓高的維冠金龍大樓攔腰折斷攤平在地,罹難者高達上百人。這樣的畫面,根本就像是十六年前九二一大地震新聞的重播,很遺憾的是,十六年來政府根本沒把建築安全當一回事。
維冠建設公司早在多年前就倒閉,二百多名住戶恐求償無門,這在九二一大地震的案例中其實很稀鬆平常。內政部長陳威仁表示救災結束後將進行責任追究,不過陳部長其實在九二一地震時正是當時的台北市政府工務局長,曾有過東星大樓的震災處理經驗。他應該相當清楚,大多數建商蓋完房子就關門大吉,地震來時根本找不到人負責,能找到當時設計監造的建築師就已經很不錯了。只不過,小小的一個建築師,根本無法承擔這麼鉅額的賠償,這是連小學生都知道的道理,在九二一地震時大多數的受災戶,也都親身遭遇過這樣的經歷。
維冠建設公司早在多年前就倒閉,二百多名住戶恐求償無門(記者吳俊鋒攝)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曾於九二一災後檢討建築管理法制,認為應該要仿效日本建立第三方專家監督機制,然而到現在卻仍然只見研究報告,而未真正展開立法建制。鄰國日本在阪神大地震後,徹底改革了原有的建管制度,並且在三一一大地震中通過了嚴峻的考驗,絕大多數的建築都禁得起強震侵襲。反觀我國的建管機關,卻仍只想著要原本設計施工的人自己負責,頂多在施工中的幾個時點找了第三方專家來看一看而已,離真正、充分的第三方專家監督,還是相當地遙遠!此外,我國對於建設公司的管理,也沒有像日本有一套完整的宅建業管理法令,形成人人都可當建設公司老闆蓋房子,蓋完後幾個股東分分錢就散掉,所有的風險都轉嫁由購屋大眾承擔。
今年,立法院的生態有了不小的轉變,似乎讓人看到了翻轉的契機。如果能藉由這一次的教訓修改建築法規,建立起確實的第三方專家監督機制,並且導入建設公司的設立及監管法制,那麼或許我們就可不用在每次大地震時都看到同樣的畫面及故事。立法諸公,請別再只是祈求「天」祐台灣了吧?
(作者為執業律師、曾經承辦九二一東星大樓震損求償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