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共和國》陳志龍/不肯下腰的國民主權們

陳志龍/台大法律學院教授

教育部的課綱微調爭議,現在發生反課綱學生林冠華燒炭自殺,引起全民熱烈關注。其自殺的因果關係認定,與教育部長官們的類法西斯公權力認知,難謂毫無關係。教育部準次長出來幫腔,認定與課綱無關,其幫誰定調因果關係 ?他什麼時候變成死因鑑定專家?教育部還管因果關係認定?這麼無限大的權力,就可能是漫無章法。

 民眾手持白玫瑰,悼念日前燒炭死諫的反課綱學生林冠華。(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這在台灣法律發展上,很耐人尋味,因為在戒嚴時期,有一九八五年土地銀行搶案,對於王迎先的刑求逼供取得自白,因王自殺,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七條才有律師的偵查辯護權,也斷絕長久以來警方刑求逼供的惡習,是司法獨立性的改革。

而在一九八七年解嚴後,因為只是寧靜革命,從沒有檢討轉型正義,行政權、司法權依舊由同一批人主導,仍然有些人還有威權的腦袋,因而台灣的民主發展,困難重重。職是,在一九八九年發生鄭南榕的自焚,爭取的是不肯向高權統治下腰的媒體獨立。而在二○一五年,則是爭取憲法第二條國民主權行使,即是高中生不肯向教育行政高權下腰的人民思考獨立性的意義。

在此,吳思華部長強力的教育公權力行使,惹出台灣公權力性質的深層探討,包括:

一、教育部可以不顧司法權的北高行政法院王碧芳、高愈杰、陳秀法官們,明確指出違反資訊公開法程序,竟仍執意其似為具有統治高權的第二權行政權,此觀念是正確的法治國行政權力嗎?

二、警察權力似乎仍存統治高權服從概念,認可以逮捕媒體記者,難道警察沒有中立執法的獨立性,要聽從行政權強勢高權?

三、教育部可以將學校當成是下級單位,予以指揮、指導、指示,難道學校真是下屬,而沒有自治自由?

四、媒體之獨立性的否定式翻轉,即第四權,應該需要獲第二權認准,即似應向第二權下腰?

五、堅持要提告學生,採強勢權力認知。

德國巴洛克時代詩人Simon Dach(一六○五︱一六五九)的名言:「耐性」、「理性」與「時間」,會使「不可能」變成「可能」。其認為時代在變,風霜雪雨,何足以畏懼,用「耐性」、「理性」與「時間」,終於證明我們人民必勝!而啟蒙運動、轉型正義在一九四四年二戰後,為檢討第三帝國的極權恣意,整個西德民族最大的轉型正義,在於發展「理性」,就是「除掉迷惘」,就是啟蒙,就是「教育改革」。因為有獨立思考的人民,就會防制行政恣意。而破解辯證,求得本體的理性化教育,如Ota Weinberger的法律理論學與整個學術發展,即在促進理性化運動。

反觀台灣,則沒有轉型正義,欠缺理性化要求。整體而言,在課綱微調上,顯示的是截然不同的系統思考。本事件的行為人,應該就是台灣公權力中,還有些人仍舊有統治高權的不正確概念,這與歐美法治國家公權力建構在國民主權概念之上,沒有人民授權,沒有公權力,兩者差距甚遠。不禁讓人懷疑,這些行政權機關的腦袋,如此的統治高權、類法西斯高權,毫無民主原則的尊重,有些人雖身在二○一五年,但頭腦停格在一五三二年中古歐洲卡洛尼納法典可怕的穿越時空之怪人?由於沒有「國民主權」、「權力分立」的靠譜,就會形成不可控制的「奇怪的行政權力」。如此一來,就會如同龍應台所說的,部會輪流失火,因為主要的原因,在於對第二權的行使出現不靠譜的恣意問題。

有理性、耐性的民族,她們的世界,即使現狀不可能,也是會有改變可能,讓美夢成真。但是缺乏理性、沒有耐性,縱使有時間的流逝,但是不可能的,還是不可能。

由於台灣存在的不是不民主化,而是民主化與非民主化共生的複雜環境,有如柴門文的「半熟家庭」,即是「半熟民主國家」,在爭取教育環境的獨立認知上,又特別艱難。

但是因為尊重人命關天,所以,以往的王迎先、鄭南榕,則引發後續的理性化落實。

而林冠華的自殺,或許可對教育行政行為如何理性要求以臻合憲與合法,也說不定,尤其在爭取國民的獨立性認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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