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澄社評論)雙首長制的權責邏輯

◎ 何信全

最近蔡總統任命賴清德組閣,頗受各方好評,民調明顯上升。蔡總統在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表示,她與賴揆政治歷練互補,「強勢的人在一起並不壞,只要我們在任務與功能上有互補分工」。蔡總統的說法,稍解國人若干懸念,也顯示理解國人對兩人密切合作的殷切企盼。

相較於內閣制和總統制,雙首長制權責是否相副,以及運作上是否易於產生齟齬,常受質疑。行政權運作必須如身使臂,如臂使指,由上而下達成政策目標。雙首長如成為兩個太陽,政出二門,行政運作勢必窒礙難行。現行政府體制總統由民選產生,行政院長則由總統任免,總統權力來源是人民,行政院長權力來源則是總統。就此而言,雙首長在體制與實權上,皆有其上下之分,其實並不存在兩個太陽的問題。

然而,基於行政院長向國會負責之義,行政院長必須代表完整的行政權,才不會有矮化國會之嫌。在行政權內部由總統與行政院長形成政策之後,行政院長應代表整個行政權面對國會監督。就此而言,即使國防外交與兩岸在分工上歸屬總統,行政院長在國會還是應代表行政權答詢,否則豈非將國防外交與兩岸劃出國會監督範圍。要之,就權責邏輯而言,行政院長在行政權內部運作上,固然應聽命於總統,但向國會負責時,應是行政權的全權代表。

論者常謂我國總統不必到國會接受質詢,是有權無責的超級大總統。其實總統民選,向人民負責,施政上法律案與預算案取決於國會,甚至卸任總統常常要跑法院,實難謂為超級大總統。總統向國會提出國情咨文報告,可以彰顯國會監督之義,但爭議中的質詢總統,如果脫離理性論辯而流於機智問答,其實意義不大,反而可能形成大小場之分,使國會平時對行政院長的質詢矮化了。

各種政治體制,總是利之所在弊亦隨之。現行雙首長制經過幾次修憲改良,在運作中其實也已形成其權責邏輯。雙首長互動如有齟齬,也許未必出於權責邏輯而是政治藝術問題。然而政治人物互動的政治藝術問題,哪種政治體制沒有呢?

(作者為政治大學哲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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