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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A評論》美味詐欺:日治臺灣的調味品「味素」造假的歷史

在阿庫姆的時代,他所面對的造假社會主要是化學知識大行其道後的食品業的混亂景象,同樣的造假故事也在1920年代的臺灣社會上演,只不過這次造假的東西卻是用天然的食品去謊稱是現代化學工業的調味料「味素」。

蔣竹山/東華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

近來一本談論食物造假的書提到,食物造假的歷史以1820年為界可分為兩個階段:前阿庫姆時代與後阿庫姆時代。1820年,現代西方世界首次針對食品中添加有毒物質或添加劑的行為進行查處和打擊,而這正是由於一本小冊子的面市-《論食品摻假和廚房毒物》,由德國裔化學家弗雷德里克‧阿庫姆(Frederick Accum, 1769-1838)所撰寫。

《美味詐欺-黑心食品三百年》

德國裔化學家弗雷德里克‧阿庫姆。

在阿庫姆那個時代,他所面對的造假社會主要是化學知識大行其道後的食品業的混亂景象,同樣的造假故事也在1920年代的臺灣社會上演,只不過這次造假的東西卻是用天然的食品去謊稱是現代化學工業的調味料「味素」。

1907年,池田菊苗博士結合當時的化學工業,從昆布中萃取而出的「うま味」,一種在傳統五味:甘、鹹、酸、苦、辛,另外創造出來的獨特味道。1908年,他與鈴木三郎助以這項含有谷氨酸納(Mono-sodium-L-Glatamate,簡稱MSG)成分的調味料製造法,取得14805號的專利權。剛開始時,曾一度取名為「味精」,隨後才定名為「味の素」。

1909年,池田博士在東京第三十一屆化學學會的年會上以「新調味料」為題,正式對外公布味素調味料的發明。同年的《東京朝日新聞》已在廣告中列出全國三地區代理店的名稱,例如關東的代理店是東京本町的「鈴木洋酒店」。隨著川崎工場的建立與鈴木商店株式會社的設立,味素在日本的製造逐漸走向工業化與商業化。

味素不僅流行於日本,至1920年代後,我們可以見到這項商品流通至東亞的台灣、滿洲及中國的上海等地,甚至美國都可見到它的蹤跡。

味素不僅流行於日本,至1920年代後,我們可以見到這項商品流通至東亞的台灣、滿洲及中國的上海等地,甚至美國都可見到它的蹤跡。(http://www.toy-garage.jp/)

當然,味素的流通並非一路順遂,它也曾遇到過民眾不信任的階段,例如大正七年起(1918),東京及大阪就曾出現過民眾以為味素的原料來源是蛇的疑慮。此事曾嚴重影響到鈴木商店要登報聲明原料絕對與蛇無關。

1922年,《一癖随筆》的作者宮武外骨在書中以〈味之素是青大將〉為題,寫味素公司雇用抓蛇師,把蛇當作原料,因產量過高,有計畫要蓋養蛇場等內容1

宮武外骨。(圖:維基共享)

〈味之素是青大將〉一文,寫味素公司雇用抓蛇師,把蛇當作原料,因產量過高,有計畫要蓋養蛇場等內容。(日本國立國會圖書館)

也有資料提到,味素的製造地川崎工廠原本在多摩川的堤防外地,當初附近長滿了雜草有許多蛇,因此附近居民也相信味素加蛇說。直到關東大地震後為了救濟附近居民的飲食,提供大量的麵粉。從此之後居民知道工廠裡擁有大量的麵粉,才相信味素的原料來自麵粉非蛇2

之後味素本舖廣告部為了要破除這樣的謠言,原本打算在報紙上刊登:「現在多處有味之素的原料使用蛇的謠言而給予本公司相當的困擾,如果有人能證明我們使用蛇,給予十萬元獎金後關閉工廠」,但獎金一事未取得警方同意,因而改為在東京的各大報上刊登半頁廣告,內容改為:「對天發誓,味之素絕無使用蛇為原料」,並刊登社長的聲明書3。此外,因為放在玻璃瓶販賣,許多人誤認味素是化妝品,甚至有人拿它來洗頭。也有一些人因為不知道使用量,一次用一瓶而抱怨難喝又貴。開賣後五、六年仍有這樣的現象出現。

鈴木商店在東京的各大報上刊登半頁廣告,內容改為:「對天發誓,味之素絕無使用蛇為原料」,並刊登社長的聲明書。(daishi100.cocolog-nifty.com)

1920年代,在鈴木商店還未堆出金色罐裝的味素時,容量最大的是兩百錢的特大罐,在這時期的大阪出現了更換內容物的偽造品。這時候的味素容器的蓋子與罐子本身是分開的,只用一般的紙膠帶封住的商品4

受到1923年東京大地震的影響,日本的味素偽造品開始大量出現,時間約是1923年。第二波是1924,到了1930至1931年有了第三波的流行。針對第一波流行,鈴木商店的作法是郵寄警告文件給各販賣店,提醒他們注意是否有偽造品味素5

除了打著「味の素」名稱的仿冒品之外,在1926至1930年間,東京、大阪及京都各地還出現了各種類似商品,據味素公司當時的調查,品種約有三四十種,較著名的有味の光、味の王、味の蕾、味の精、味の力、味司、美味、白鹿、味天下等等6

味素在台灣的仿冒情況比日本要早,目前所見的資料裡,早在1916年就有案例發生。1916年10月,台中街小販津田發現臺北廳大稻埕新店尾街的趙春榮偽造他所販賣的味素,立即通報警務課進行調查。仿冒者的做法就是收集正宗味素的空罐,調和麥粉及其他原料,讓色澤類似正宗商品,由於包裝的金屬罐相當精巧,從外觀根本看不出有何差別7

到了1919年,仿冒味素除了是用麥粉調配,還出現其它物品。1919年3月6日的《臺灣日日新報》顯示,有衛生官員出差調查食用品,在中南街台灣人開的雜貨店中,查獲仿冒的味素。其包裝與品無異,經檢驗,發現是芋片、粟粉,還另外混雜了1916年案例中所沒有的魚類骨粉及鹽。有的則是用「重曹」(じゅうそう),所謂的小蘇打粉混合,所以色彩相當接近。這篇報導特別提到,這並非單一現象,當時台灣各地已經都有這樣的仿冒味素出現。因而必須嚴格取締,並提醒消費者特別留意味素的真偽8

桃園仿冒案之後,直到1924年,才再大量出現偽造味素。

1924年竹山郡的例子,在竹山庄雜貨商葉萬枝店裡發現假造味素,經郡警察課層層查訪後,發現仿冒品的源頭是嘉義街西門的雜貨商金源昌。價格為一打四元二十錢,其中的包裝印刷字樣和原裝進口的一樣,但商標卻魚目混珠,做了些微變化,和真名發音些微不同,為「あちなぃもど」。帶回化驗之後,證實為假冒品,內容物其實是魚骨粉混合澱粉9

有的仿冒者會購入真正的味素盒,再參雜其它調味料。

1925年,臺北警署的兩位刑事大間知及陳培甲,打聽到大稻埕下奎府町林陳發與在專賣局工作的兒子林松柏涉嫌改造味素,牟取暴利,遂前往調查。果然查獲兩人自7月20至8月1日間,向太平町的不明雜貨商周國,購買五十錢重的一罐,二十錢的三罐,拆除封條後,取出兩成真品,再混合白砂糖及食鹽,然後貼回封條。再以三圓五錢及一圓六十五錢的價格轉賣出去。這種手法,透露出仿冒者是將真品一瓶拆成五瓶容量,以量賺取價差10

1926年,基隆有位藥種商陳鵬昇,與人合夥,將乳糖、鹽及正宗的味素混雜一起,然後裝入真味素罐中,轉賣至鄉下地區的雜貨店。在臺中則查獲仿冒者,以乳豆十兩,炒鹽五兩,做成味素,光靠味覺分辨不出。轉賣之後,獲利高達九倍,購買者不下二千人。這種現象到了戰時體制時仍層出不窮。

就連報紙上打的味素廣告也提醒消費者眼睛要睜大一點。

1924年8月18日的《臺灣日日新報》就主打「廚事要話」,標榜這味素的功效大家都已經知道,只要做菜時加一點點,就可以不費勁地馬上擺出一道好菜,而且不用花費什麼錢。左下角也同樣提到販售地點,除了上述三種外,還另外加了茶莊。

光是1924年的偽造味素的金額就達一萬圓以上。這麼多的仿冒味素與偷竊,部分原因起於1923年東京大地震導致的供需失調。大地震後,東京鈴木商會在川崎的工廠受損,暫停了味素的生產,計畫改由在大阪新建一座工廠代替。由於檢舉假貨案件過多緣故,光憑肉眼很難判別味素真假,為維護一般商店的信譽,1924年11月時,州衛生課被授權全天候免費鑑定民眾送來的味素11

由於味素在當時算是高級調味料,單價不便宜,報紙中常可見偷竊味素被抓的故事。

1926年11月4日,七星郡汐止街,有位蘇姓偷兒,趁參加親戚蘇爾民的公祭,順手就將一瓶味素帶走。剛好被昔日有嫌隙的密探所見,上報到汐止分局,以竊盜罪論處。此事之後被喪家知道,區區一瓶味素,在喪葬費中不算什麼,更何況是族人,遂希望不要當成竊盜來看。但汐止警方公事公辦,最後鬧到街長那,還是無解,一時成為街頭巷尾的八卦12

有的偷來後立即轉賣獲利。

1930年,有位熱海的周二刑事外出查案,在縱貫路的萬得飲食店發現可疑人物,查獲嫌疑人李冬,盤問下才發現這人不久前偷過兩瓶味素,分別以一圓十錢及一圓二十錢賣給了飲料店。

從1928年開始,台灣與日本同步販賣金色罐,水晶體狀的味素比其他類似商品容易辨別,因此較容易管理是否是正品。

在日本內地用金色罐的客戶大部分都是魚板業接著是餐館。在台灣則是餐館,特別是小吃攤販特別愛用。這種新的味素包裝問世後,也帶來一些消費文化的變化。

在台灣不管是在哪一個城市的市場,一年四季都有小吃攤販,這些小吃攤販特別愛用味素,有一些店家會把大量用過的金色罐放在店門口當裝飾,或是放在桌上當作是放筷子的容器。其中有一些攤販是掛羊頭賣狗肉地惡劣店家,在店面放著味素空罐卻使用其他類似調味料。味素公司會經常派員工來巡查,當發現使用他家商品的話,就不再給任何贈品及優惠。這些店家若被警告會失去商譽,人氣也會下滑,因此大部分商家會選擇道歉,並承諾之後都會使用正宗的味素。

1928年開始,台灣與日本同步販賣金色罐。(http://amaebi.net/293178.html)

金色罐的價格相對於其他包裝要來的相對便宜,因此一些小商店習慣將它分成三錢、五錢及十錢等小包裝來秤重販賣,這樣的販賣形式成為「零賣」或「秤賣」。

一般台灣民眾認為買五十錢、一元的罐裝,不如買散裝的比較經濟,因此「零賣」這樣的消費形式立刻在全台盛行。而在台日人大部分是買罐裝,相對台灣本地人大部分都是買零賣品。

當時在台灣連香菸都能一根一根的賣,其他從大包裝拿出零賣的商品還有酒及醬油。這種零賣的販賣額逐年不斷提高,卻也造成市場需求量大,在有利可圖的情況下常使得店家開賣假貨,味素公司因而常會主動巡察這一些零賣品。

在台灣的金色罐中有的會內藏五十錢、一圓、二圓、三圓、五圓等「現金券」,以此製造買氣,吸引顧客。這一些優惠活動在日本是無法做到的,而是由各販賣店自行貼錢支付。有時誇張的店家會把裡面的內容物也一起換掉而賣假貨,一旦發現這一些行為,味素公司都一律報警處理。

不管是什麼樣的商品,只要好賣,價格就難以維持。特別是在台灣販賣的味素。當時味素、啤酒等商品是流通的主流商品,可是到了1931年以後,啤酒成為專賣品,只剩味素,開始出現了嚴重的亂賣行為。因此味素公司進行現金券活動及抽籤券活動,並給予販賣成績較好的店家獎狀與獎金。

味素公司相當積極地禁止亂賣,可是成效不佳。公司只好請代理店縮短代款買賣的歸款時間,從原本的六十天降至四十五至三十天。當時味素公司怕會因此特約店倒店,讓特約店貸款的金額都相當可觀。

到了戰時,味素的製造因為原料取得的問題因而供應量銳減,也連帶影響到日常的民生消費習慣。林獻堂的日記就透露出味素已經要經過特別的管道才能取得。

1920年代的味素仿冒風潮到了戰時並未消減,反而有新的變化,其中一個就是「硼砂」的出現。然而,儘管一再查緝,但防不勝防,1939年在彰化就查獲暴利商人,以石膏粉混入味素中販售。此外,硼酸及雞骨粉也是混充原料的大宗。

正所謂「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做」,一直到戰時體制開始,這仿冒味素的現象還一直存在。

註:

1. 味の素沿革史編纂會編纂,《味の素沿革史》,1951,頁84。

2. 味の素沿革史編纂會編纂,《味の素沿革史》,1951,頁85-86。

3. 味の素沿革史編纂會編纂,《味の素沿革史》,1951,頁86-87。

4. 味の素沿革史編纂會編纂,《味の素沿革史》,1951,頁153。

5. 味の素沿革史編纂會編纂,《味の素沿革史》,1951,頁153-154。

6. 味の素株式會社社史編纂室,《味の素株式會社史》,味の素株式會社,1971,頁144-145。

7. 〈味の素偽造〉,《臺灣日日新報》,1916年10月6日,第7版。

8. 〈味の素の模造品 桃園の本島人雜貨店〉,《臺灣日日新報》,1919年3月6日,第6版。

9. 〈假造味素〉,《臺灣日日新報》,1924年3月6日,第6版。

10. 〈改造味素〉,《臺灣日日新報》,1925年8月7日,第4版。

11. 〈味の素の鑑定 州の衞生課て〉,《臺灣日日新報》,1924年11月18日,第2版。

12. 〈一矸味素亦擒嚴究 街長喪家均說無情〉,《臺灣日日新報》,1925年9月19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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