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從圖博淪陷史看台灣未來(二)

曼珠紗華

續上篇

台灣因韓戰得利,但圖博卻因韓戰而被拋棄。

1950年11月11日噶廈政府政府向聯合國求援:「西藏人民深知阻止不了中國人的進攻,我們已接受與中共進行談判,雖然始終熱愛和平的西藏人民要抵抗具有豐富戰爭經驗的中共軍隊似乎並沒有戰勝之希望,但我們堅信不論世界任何國家發生侵略戰爭,聯合國都會給予幫助和制止。」由於圖博不是聯合國會員國,所以由印度代交報告書。

之後,薩爾瓦多在聯合國的代表Hector Castro,二度要求將圖博遭侵略議案提交聯合國大會。但這次圖博更是遭到之前明確要協助他們的英國與印度無情的背叛,印度、英國與蘇聯聯手提議無限期擱置這項議案。

英國代表說:「西藏法律地位尚不明確,聯合國是否應推遲辯論?」

印度代表說:「不想用西藏和中國的爭端給聯合國製造麻煩。中國和西藏早就有歷史聯繫。相信他們之間通過和平的方式能夠解決內部的問題,故請聯合國暫先推遲辯論。」

至於英國與印度為什麼會這樣背叛自己長期的盟邦?抱歉,我目前還不知道,等哪天知道原因再來談。有一種說法說印度是為了在韓戰中擔任調解人,所以不想得罪支那,遂未將之排入議程。但我覺得雙方與中國大概有什麼密約存在,也許是為了領土問題中國承諾退讓。如果只是為了擔任韓戰調解人,那這未免太沒道義了。

孤立無援的圖博只能自己向支那求和。之後過程經過支那威逼、恐嚇、欺騙、關押談判代表等等卑劣無恥的手段下,在1951年5月23日,終於成功逼使圖博代表阿沛.阿旺晉美等人,簽下使圖博萬劫不復的《十七條協議》,也就是我們現在一直在講的《和平協議》。

1951年5月23日,在中共的逼迫下,圖博代表阿沛.阿旺晉美(圖)等人,簽下使圖博萬劫不復的《十七條協議》。(維基共享)

十七條協議的內容:

一、西藏人民團結起來,驅逐帝國主義侵略勢力出西藏,西藏人民回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祖國大家庭中來。

二、西藏地方政府積極協助人民解放軍進入西藏,鞏固國防。

三、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的民族政策,在中央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之下,西藏人民有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權利。

四、對於西藏的現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變更。達賴喇嘛的固有地位及職權,中央亦不予變更。各級官員照常供職。

五、班禪額爾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職權,應予維持。

六、達賴喇嘛和班禪額爾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職權,系指十三世達賴喇嘛與九世班禪額爾德尼彼此和好相處時的地位及職權。

七、實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規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保護喇嘛寺廟。寺廟的收入,中央不予變更。

八、西藏軍隊逐步改編為人民解放軍,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武裝的一部分。

九、依據西藏的實際情況,逐步發展西藏民族的語言、文字和學校教育。

十、依據西藏的實際情況,逐步發展西藏的農牧工商業,改善人民生活。

十一、有關西藏的各項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強迫。西藏地方政府應自動進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時,得採取與西藏領導人員協商的方法解決之。

十二、過去親帝國主義和親國民黨的官員,只要堅決脫離與帝國主義和國民黨的關係,不進行破壞和反抗,仍可繼續供職,不咎既往。

十三、進入西藏的人民解放軍遵守上列各項政策,同時買賣公平,不妄取人民一針一線。

十四、中央人民政府統一處理西藏地區的一切涉外事宜,並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領土主權的基礎上,與鄰邦和平共處,建立和發展公平的通商貿易關係。

十五,為保證本協議之執行,中央人民政府在西藏設立軍政委員會和軍區司令部,除中央人民政府派去的人員外,儘量吸收西藏地方人員參加工作。

參加軍政委員會的西藏地方人員,將包括西藏地方政府及各地區、各主要寺廟的愛國分子,由中央人民政府指定的代表與有關各方面協商提出名單,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十六、軍政委員會、軍區司令部及入藏人民解放軍所需經費,由中央人民政府供給。西藏地方政府協助人民解放軍購買和運輸糧秣及其他日用品。

十七、本協議於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這十七條協議,如果把達賴改成台灣總統,我看台灣人說不定還有人會覺得好像很好吧。

當時圖博的代表多次向共產黨表明,他們沒有權代表噶廈政府同意,但當圖博代表與噶廈政府的聯繫被共產黨所禁止,共產黨又強逼簽字,甚至由於代表們除了最高的總督阿沛.阿旺晉美外,其它人都沒帶官章,共產黨還立刻幫每人刻了一個章。由於是漢人不懂藏文,所以有的章名字還刻錯了,成為了後來流亡的圖博人大力指控這個十七條協議無效的佐證。

經由十七條的協議,圖博問題徹底的內政化。

這十七條協議,共產黨辯稱,生效的範圍只在噶廈政府所實質統治下的藏區,康巴、安多不在十七條協議的保障範圍內。

我們先談一下圖博人中首先受到共產黨荼毒的康巴與安多地區。因為這些都後來影響到1959年拉薩大屠殺的產生。

長久以來噶廈政府的統治實質統治權並未達安多與康巴地區,但康巴與安多的藏人一樣信仰藏傳佛教,甚至康巴人還自認他們比藏區的藏人更虔誠而自豪。在中原漢人地區,大家都知道共產黨打敗國民黨後,就是進行土改。把地主的土地搶來大家分。

而共產黨在革命時期的傳統,搶土地、搶金錢分給窮人是這樣的,被打為資產階級富人要拉到街上,之後由想分得土地的窮人自己把富人打死。因為這樣才能種下階級仇恨,不然如果由共產黨打死富人,窮人就算分得了好處,國民黨一旦打了勝仗一回來,民眾一樣有可能背叛共產黨。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與西藏政府在北京簽訂《中央人民政府與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圖、文:維基共享)

如果無法體會這個差別,我舉個例子,如果我把郭○銘抓來槍斃了,把他的錢分給大家,然後大家會感謝我一時。但是當我跟郭○銘支持的國民黨開戰時,大家一定會站我這邊嗎?還是會看戲?其實大部分人我相信是隔山觀火,因為國民黨打贏回來了,大不了向國民黨示好:「那個郭○銘是李某某殺掉的,然後為了收買民心把錢分給我們而已,我們是無辜的。」

但是,我如果逼你:「要分錢,自己動手把有錢人殺掉!」

那麼你殺了富人分到了錢,開戰時會不會站在我這邊?如果我打敗了,你也跑不了,因為你是殺了地主的兇手,是國民黨清算的對象。所以你們會拚了命幫我打仗。

革命成功後的共產黨依然維持了這種傳統,把這種傳統帶進入圖博的康巴與安多。
接受共產黨思想,出來清算富人的,被共產黨稱之為極積份子。

但當時,地處偏遠的圖博,其實經濟普遍都比支那中原的人好。最窮的家中都還有牛與羊。所以,若以共產黨的標準,其實所有人都可以被打為資產階級。(就如台灣淪陷後,在看本文的各位,大家都算資產階級,了解嗎?)那這種情況,就是性格最為惡劣的人士,敢出賣鄰居來討好共產黨的人最吃香。這種情況跟國民黨要大家舉報匪諜,結果鄉里中德性最惡劣的人渣就以天天舉報他人為匪諜為職業(抓耙仔),享受國民黨政府的禮遇為樂。那種社會氛圍是差不多的。

當時還在國民黨後期,我還很小的時候,曾經有個印象中我在外婆家中過夜,家中晚餐剛煮好,來了一個流裡流氣的年經人,那種氣質讓我看到就覺得很反感。

那個年輕人一來,毫不客氣地就穿著靴子直接把腳用力蹬上擺著飯菜的餐桌,背靠著椅子,向我外公說:「你知道嗎?最近啊,我又舉報了一些人當匪諜,賺了不少。」

我外公冷冷地說:「不要說那些啦,要不要一起吃飯。」

當時我氣得想上前質問,這傢伙為什麼這麼沒禮貌時,被我媽拉去別的房間。

後來長大我才知道,這種人就是抓耙仔,當時是來向我外公勒索的,他的意思就是,不給錢就舉報你是匪諜。而國民黨,就是專門重用這樣的畜牲。那有沒有像這樣的匪諜去當上立委的?去黨職併公職領著十八趴的?

台灣的情況是如此,共產黨的土改更加嚴重,直接是拉著資產階級上街毆打。

圖博的寺廟有很多種功用,它兼具醫療、教育、活動中心、圖書館、行政政府的功能。還有饑荒時賑災放糧或像農會幫助農民借貸等等。

喇嘛也是村民的精神領袖,就像台灣國民黨時期的士紳一樣,屬於地方上的知識份子或意見領導人。

書上曾經有個故事,當時康巴與安多的人對於共產黨的這套暴力的土改非常地反感,藏人是信仰佛教的,他們的生活本身就很和平(至少比共產黨來時好很多)。

所以他們非常不能認同共產黨這種把喇嘛拉去街上毆打。阿媽阿德所寫的 《記憶的聲音》有一段描述:

一個女兵走到犯人那,告訴乞丐仔細觀察她是怎麼對付喇嘛的,之後他們要照著做。.....那個女兵把繩子套在喇嘛的嘴上,像牲口一樣拉去大街,還在喇嘛臉上倒尿,逼他喝下。.....批鬥大會繼續進行,一些鎮民站起來高聲喊道:「我們的喇嘛做了什麼,你們要這樣迫害他們?」結果共產黨把質問的鎮民押上卡車,關進了監獄。....

達賴也曾寫過信質問:「你們要改革,說要幫我們進步化,我也沒說不要。但改革一定要用這種暴力的方式嗎?」

1950年,昌都戰役前,解放軍渡瀾滄江。(維基共享)

中原地區的土改,雖然有些人由富人手中分得了土地,但沒多久共產黨就以推行合作社的名義,全部資產收歸國有。所以全國就只剩下一位富人,就是中國共產黨。但至少還曾經有少數人人有段時間有曾拿到過土地的。而在康巴地區,共產黨介入較晚,要配合全國的合作社運動,所以土改後,分下的土地只是書面上的,名義上告訴你「你分得得哪裡到哪裡的土地,有了多少牛多少羊....,這些國家全幫你繳入合作社了。」

共產黨稱這叫兩步併一步走。把土改與合作社一起推。

而合作社,由於牛羊是公家的,變成沒人願意花心思照顧,而開始陷入糧食不足的情況,另一方面,共產黨在康巴、安多等地的徵稅卻非常地重。

研究圖博問題的學者李江琳說:五十年代藏人反抗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抗稅。他們的稅收是成倍地增長,而且增長得非常驚人。

例如在四川省藏區,丹巴縣1952年征糧3.7萬斤,1955年增加到159.2萬斤,上升達42倍。瑪律康縣1954年糧食徵收和徵購總量10萬公斤;1955年增加到55.4萬公斤,比頭一年提高了4.4倍。理塘縣,1953年的政府徵購糧9萬斤,1954年提高到20萬斤,1955年仍達14萬斤。黑水縣1954年糧食徵收徵購總量56萬斤,1955年征糧104萬斤,增加了86%。

有些地方的稅賦負擔大大超過了民國時期。例如康定縣,1939年民國政府征糧4.3萬斤,而1955年共產黨政府在那裡征糧46.3萬斤,是1939年的11倍。

這種情況下,康巴人有的開始反抗,有的開始向他們的信仰中心─ 拉薩的噶廈政府尋求協助。
有的人也開始離鄉背景,冒著生命危險前往拉薩,希望達賴能幫助他們。

未完待續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曼珠紗華:從圖博淪陷史看台灣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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