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魚苗放流 廣島灣的教訓

◎ 郭金泉、李武忠

為了結合海洋保育與漁業永續發展,近年來台灣各地四處辦理魚苗放流,政府也始終視魚苗放流為回復資源和增產的關鍵手段。然而,投入大筆經費進行魚苗放流工作,但是台灣沿近海域漁業資源卻持續枯竭;愈來愈多的研究顯示,無意識的水產養殖作業方式及不當將人工魚苗放流,反而會造成生態失衡,值得政府重視。

以黑鯛放流為例,從二○○二年至二○一一年政府共累計放流七四四萬尾黑鯛。所放流種苗多透過民間私人繁養殖場競標,種魚來源及遺傳資訊不明,放流魚苗前只粗略檢查兩種病毒反應及四種藥物殘留,加上缺乏完善的中間育成訓練,致經常發生放流魚苗大量死亡及將台灣本島的水產生物放流至金門、馬祖離島,淡水物種放流至海水的離譜現象,人工魚苗放流地點甚至成為釣客眼中的最佳釣場,卻未被正視過。

不僅政府如此,台灣民間亦盛行宗教放生以積功德,卻因放生前未嚴格篩選,放生過程粗糙,放生猶如放死,也與永續利用與保育漁業資源背道而馳,遭生態保育與動物保護團體撻伐。政府機關或民間機構從事魚苗放流(生)必須有更嚴格的規範。

以日本廣島灣為例,在一九八○年代曾一度盛行放流黑鯛,但一九九○年後逐年遞減,二○○九年以後明文禁止黑鯛放流,甚至設法殲滅之。原因在於日本研究者發現:由於超限放流人工黑鯛種苗,凌駕廣島灣的黑鯛環境承載量,大量啃食養殖於日本廣島灣的牡蠣(日本廣島灣名產),官方甚至出資獎勵提供杜絕黑鯛的良方,值得台灣借鏡。

建議未來放流應改實施基於生態觀點的預警原則,實施滾動式資源管理,從傳統一味增加漁業產量,轉變成強調水生生態系統保護和可持續利用的新水產資源管理模式,改變以人工放流補充消失的漁業資源管理之傳統窠臼。

造成台灣近海漁業資源衰退的因素很多,僅憑人工放流無法實現資源恢復的目標;須因地制宜,制定並實施與人工放流配套的相應管理措施才能發揮其應有的功效。這些或許是政府與民間團體在推動漁業資源養護,需要深入思考的課題。

(作者分別為海洋大學教授、農經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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