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安和阿嬤是這樣來的

◎ 黃服賜

日前臺中市鄉土文化學會創會黃豐隆理事長建議「安和路遺址」更名為「下七張犁遺址」,較符合遺址命名慣例之事,謹就曾任遺址審議委員並參與該遺址範圍劃定部分過程之所知,提供淺見供參。

二○一二年科博館人類組屈慧麗組長受託進行試掘考古的範圍,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告屬於距今五千六百年的大岔坑文化層的「安和路列冊遺址」範圍,均以安和路兩側為中心,北至臺灣大道,南達協和北巷,東到安和路(初稿到安和東路西側),西至協和北巷西段(初稿到中工三路東側),跨越一八九八年台灣堡圖拺東下堡水堀頭庄(水堀頭、江西厝、紅瓦厝仔)、下七張犁庄(大厝、上過溪、下過溪、下七張犁)兩個庄頭。

遺址定名實屬不易,因為主要空間分布在安和路兩側,跨越福安里、協和里兩里行政轄區,當年路名乃各取一字,合併稱為「安和路」,故沿用之。

二○一五年九月十七日公布指定為「安和路市定遺址」,即目前張家祖廟市定古蹟所在地的公園範圍,福和段二○四號,一四二八五.二四平方公尺(約四二○○坪),其面積不到列冊遺址面積的十分之一。顯見下七張犁之名,無法涵蓋該遺址空間範圍。

鄉土文化學會一向非常重視臺中市文化保存的課題,每年定期出版一本「鄉圖」學術期刊。因此在建議更改遺址名稱的同時,若能夠重視遺址保存的實質課題,更能發揮學會的學術與社會功能。

除了二○一五年指定安和路市定遺址不得再開挖之外,屬於「安和路列冊遺址」範圍內任何開發工程,日後進行之前,尚需依法聘請考古專家學者評估調查,持續監管保護。是否會再發現類似距今四千八百年的「安和阿嬤」臺中之寶,值得學會帶頭引起社會的重視。 (作者為臺中市鄉土文化學會顧問,前臺中市都發局、建設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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