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消失的憲政改革

◎ 蘇穩中

政治轉型的契機開始於前年的地方選舉,今年總統大選結果告訴我們,政治轉型工程在新政府上任後將有具體可行的實踐,「婉君」扮演了台灣政治轉型最重要的推手,從這個面向來看,選舉結果的涵義是相當明瞭的。

婉君想透過自身努力去促成整體的政治轉型,實踐政治的改變,大約有三種想法:「追求權責相符的憲政體制」、「追求社會的公平與正義」、「追求公民實質政治參與的機制」。

小英總統在就職演說中呼應婉君的期待,提到公民政治參與及社會公平正義,但在憲政層次上,小英總統通篇沒有提及「追求權責相符的憲政體制」改革。當前憲政改革有迫切性,過去由於總統濫權行為長久以來沒有受到憲政這條管道的約束與監督,擁有政權的總統,通常權力獨大且免負責任。

換句話說,這是不健康的憲政體制。憲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增修條文中,總統卻擁有覆議核可權、國安大政決策權、行政、司法、考試、監察人事任命及提名權。假如總統做出失敗的決策,第二線決策的行政院長就得負責下台,造成行政權雙頭馬車,無從真正究責。

小英總統就職演說強調人民政治參與,這是政治轉型的重要一步,將來憲政層次改革的發軔,如果能在公民參與司法改革漸臻成熟之際,透過政府推動改革,結合人民意志一起發生,這將是台灣政治的顯著進步。

(作者為政治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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