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詐騙集團的打工度假夢

◎ 潘怡珍

你們有一口氣面對好幾十名「海歸」的詐欺犯嗎?我有,一個正在全神貫注陪席合議庭審理的午後,法警突然悄悄地遞上一張小紙條,通知我被分配到一個有卅多名在押人犯的案件。沒錯,就像肯亞案數十名人犯的電信詐欺案件,只是他們是從印度鄰近國家回來,庭長知道我一個人當晚要負擔卅多名人犯的移審訊問,在開完合議庭,就伸出援手並請我的陪席法官和各自的書記官、助理們一同支援我。

這些人犯,有男有女,他們的關係或是男女朋友、或是同學、友人,他們先後被召集到國外接受免費的訓練,也有專人為他們準備機票、煮飯、接送機,簡直是超完美的打工度假,回國到我面前時,都說不知道是被召去當詐騙集團成員。為了釐清案情避免串證,我們還是做了羈押禁見的決定,案情和結案情形就是犯嫌們租個獨棟的洋房當機房,專門詐騙對岸人民或我國人民,第三國的警方和我方合作,大陸的公安則對被害人製作筆錄,並將筆錄提供我方偵辦。最後大家都坦承犯行,除了主嫌繼續在押外,其他人在認罪說清楚案情後,也就被釋放了。他們在被遣送回國到我結案期間,都很坦然,除了一個具有原住民身分須強制辯護外,也沒有人要聲請委任辯護人,我想也許是回到母國的安全感,再怎麼樣母國也是講究人權不會刁難的。

幾年過去了,這樣的犯罪事件還在發生,只是這次在機票錢更貴的肯亞,新聞的版面更大,只是這次我們的法務單位插不上手,肯亞也沒和我們合作,對岸也不提供資料給我們,犯嫌們打工度假變惡夢,坦然不起來了,家屬民代對此事更是關心到不行。我們有管轄權又怎樣?沒人願意針對這案件和我們合作才是重點吧!說什麼不要太依賴別人,但台灣人民還是得出來江湖在世界各地走跳,跨國犯罪的打擊和調查怎麼可以不依靠合作?在看清台灣和其他國家的合作關係惡化時,台灣還要一味狗吠火車地譴責他國?又或是積極地調整策略?這就是台灣自己必修的國際關係學分,否則繼續曲高和寡下去,我們就真的變孤島了。

(作者為執業律師,曾任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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