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活在火星的內政部

◎ 許又方

報載內政部甫公布的替代役男規定中,明定「文學類替代役」必須得過「諾貝爾獎」或其他相近的國際文學大獎,諸如「紅樓夢獎」(中國)、「花蹤華文文學獎」(馬來西亞)、「布克獎」(英國)及「江戶川亂步賞」(日本)……等。這個報導若屬實,那麼看在文學界人士眼中,若不是「自大」、「刁難」,就完全是「胡鬧」兼「無知」,因為根本沒有一個年僅二十多歲的役男有可能獲得那些獎項。

內政部公布的替代役男規定中,出現須得過「諾貝爾獎」或其他相近的國際文學大獎的條件。(資料照,記者林孟婷攝)

「諾貝爾文學獎」就別提了,因為它的平均得獎年齡是六十四歲,請問:誰到了六十四歲還須服替代役?即以近十多年剛設立的馬來西亞「花蹤華文文學獎」為例,過去八屆獲獎的作家,沒有一位在得獎時年齡低於四十(其中最年輕得獎者是中國作家王安憶,得獎時也已四十六歲);至於甫竄起的中國「紅樓夢獎」,得獎者也都已過中年。「布克獎」呢?它只頒給大英國協或愛爾蘭籍的作家,得此獎項者應該不會想來台灣服「替代役」吧?

如果按照內政部這樣的標準,那麼筆者認為要服「科學類替代役」的青年是否也宜比照辦理?也要得個「諾貝爾獎」或是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榮銜一類的?只能說,內政部若真的訂了上述的辦法,而且台灣真有役男達到標準,那麼明年移民火星應該也不是難事了。(作者為東華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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