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詹長權
我國自從二○一五年採用新電價公式之後,因為國際化石燃料的煤、油、天然氣價格下降,每度電的平均電價一年多以來從高點降了近二十%,最近一次降價就以近十%的幅度調降。不論工業或民生用電,我國原本就屬世界最低電價的國家之一,台灣化石能源幾乎全賴進口,卻能享有這麼廉價的電力,實在不可思議。
造成不合常理電價的根本原因,就在於我們有一條只看電力供給,不考慮需求和品質的電價公式。這個以台電為本位設計出來的公式是根據一段時間內台電的發電總燃料費用加上稅捐及規費、三—五%的利潤、折舊利息、用人費用、維護費、其他營業費用,減去綠色電價收入和其他營業收入等總合費用,然後除以總發電度數之後計算出每度電的電價。在偏離市場機制和失去價格彈性的公式計算下,我國超低電價是靠人為操作電價公式的結果,失真的電價讓耗電工商業沒有節電省能的經濟誘因,民生電力浪費長久居高不下。電價公式要依市場機制和規則修改,才能讓電價發揮抑制電力需求的功能。
現行電價公式的另一個缺點是鼓勵公民營電力公司紛紛以最便宜、最髒的燃煤火力發電和汽電共生供電,因為燃煤發電的汙染成本沒有完整反映在公式裡面。把燃煤電廠二氧化碳暖化污染、PM2.5和空氣毒物的汙染、硫氧化物酸化水域的汙染、灰飛毒化土壤地下水汙染等,對環境生態和人民健康生命損失的代價加總,燃煤電廠所發的每一度電的外部成本可以是電價公式中內部成本的五—十倍。集中在中南部的燃煤電廠和工廠,讓台灣的空氣、水體、土壤汙染呈現南高北低空間分布的環境不正義性,而且這種南北差異也導致中南部民眾環境疾病的發生比率和死亡比率都較北部高的健康不平等性。
要翻轉這一個現象,就必須大幅修訂現在這一個殺人的電價公式,完整反映發電的社會成本,讓低汙染、救人的天然氣發電和太陽能、風力發電有市場價值來取代殺人的燃煤發電。
(作者為台大公共衛生學院副院長/全球衛生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