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充實警力 公私部門協力

◎ 章光明

內湖女童命案引發的警政治安問題。(資料照,記者姜翔翻攝)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鑑於女童命案引發的警政治安問題,在中常會表示,未來要「參考國外輔助警察制度,充實治安警力」。對照我國為解決警力不足問題,考試院近年舉辦警察特考的錄取名額激增,今年便要招考五千多名警力。這是一個標準的警察人力資源管理的議題,以上兩者提供了處理該議題的不同思考途徑。

從實務的角度看,警力從來沒有足夠的時候。在增加警力之前有二個問題要先確認:第一,現有警力是否已經做了充分的運用;其次,警察組織如何結合市場與社會資源,完成警察目標,而不是所有警察工作都由具有警察官任用資格者擔任,方才符合現代警政治理的精神。有關第一點,從一九七○年代的堪薩斯城警察巡邏實驗,發現單純增加警力無法改善治安以來,全球陸續提出社區警政、問題導向警政、犯罪熱點警政、情資導向警政等勤務策略思維,已經做了充分的說明。

有關第二點,美國在一九六七年成立直屬總統的「執法與司法行政委員會」(President’s Commission on Law Enforcement on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其中明確指出:根據研究,警察工作中有大量的服務性工作,這些工作無涉於執法之核心公權力行使,因而提出民間化警力(civilianization,或譯為文職化)的概念,此一概念的提出可視為輔助警察制度之理論基礎。這也和現代治理強調公私部門之間協力的概念吻合,亦即警政治安須藉政府以外部門的力量來完成。警察工作中,事涉強制力(警察權)行使的部分應保留給警察人員執行;能交給市場的則是維持秩序的工作;志工團體可從事為民服務的工作。以上秩序維持及為民服務的工作,皆可藉由建立輔警制度執行。至今,世界各國多已高度運用民間警力執行核心強制力以外的警察工作。美國在過去四十年間大量運用民間輔助警力,自不待言,即以中國大陸為例,其協警人數亦高達正式警務人員的三至四倍。

輔警制度的建立,還可以降低成本。負擔一名正式警察人員的薪水,至少可以僱用二至三名輔助警察,無形中見警率增加,政府的財務負擔減少,符合成本效益原則。更何況,政府還可以藉由增加輔警人數,舒緩失業率的壓力,可謂一舉數得。

警大作為警察學術的先鋒,同時也是警察陣營的一員,自校長以下長期關注警察人力資源管理議題,這二年來也不斷在各種場合提出輔警的概念,以免政府為解決警力問題而快速大量招收警察致人力素質下降因此引發的警政治安問題。當然,在建立這個制度的時候,輔助警察的教育訓練是重要的。透過教育訓練,使輔警有能力協助正式警察達成任務,更重要的是藉由教育訓練與內部管理確保輔助警察的風紀操守,這是未來我國建立輔警制度時,所要謹慎面對的問題。(作者為中央警察大學警政管理學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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