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降低政黨補助門檻

◎ 曾文星

自一月十六日立委選舉過後,網路上開始廣泛「驚覺」有政黨補助款的存在:只要「立委選舉政黨票得票率超過百分之三.五,即可得到每年每票五十元的政黨補助款。」

政黨補助款源自於九十六年十一月六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三條的修法,當時雖然完成了政黨輪替,但執政的民進黨在財務方面依然捉襟見肘,克難地維持黨務,這對台灣人民來說無疑是利空:因為一個好的法案從不會憑空而生,需要事前嚴密廣泛地訪調,再由智庫專家研議,經過再三的公聽、修改才能訂出一部與民意相符的進步立法。再者,部分政黨規模雖然不大,但有它的核心議題,例如:長期致力於環境保護、土地正義的綠黨。政黨補助款對沒有光環的他們而言,無疑是續命丹。外國立法例中,政黨補助款的門檻普遍偏低,就是為了扶持小黨,讓政黨政治能健全運作。只可惜,我國雖然於一○四年將政黨補助的門檻由百分之五降至百分之三.五,但相較於國外仍然偏高(德國原先規定的百分之二.五門檻,甚至被憲法法庭宣告違憲而降至百分之○.五)。

政黨政治絕不可能「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否則除了家大業大的國民黨,其他得不到政黨補助款維生的小黨,其結果不是因此消失,就是被迫背棄理念,接受大財團大企業的援助,與公平正義漸行漸遠。所以我們不妨將政黨票的投票行為,視為政黨向選民的「募資」,慎重思考符合你自己理念的政黨,用投票行為捐助它五十元的運作資金;也因此,現行政黨補助款的投票門檻勢必要再降低,才能保住「關鍵小黨」為人民發聲。相反地,如果一個政黨自願性捨棄政黨補助款,反倒才應該擔心它是否有長久、認真經營這片土地的決心和覺悟。

(作者為法務顧問)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