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台南艦」問題不只直升機

◎ 曾永澄

海巡署「台南艦」甲板停不了直升機,士檢蒐證後疑有涉案官員包庇廠商,指揮搜索相關單位,並約談十一名官商後移送複訊。

回想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台南艦交船後不到半年,竟在國聖港海域因轉彎不及,和陽明海運貨櫃輪撞個正著,左舷撞出五公尺長大裂縫。這件數億元的海事糾紛案仍懸而未決。台南艦配備雙俥雙舵,靈活的船藝操控當如兔子敏捷,卻撞上龐然巨象,實在難解。但至今在海域技術官僚與國會監督層面,機制上乏善可陳。

台南艦的問題,應從海巡署組織看起。台灣從早年海關艦艇依法緝私的權限,到九十年為了去化警總,倉促成軍的海巡署,才衍生全面海域執法。但新進海巡人員、關員、警察、軍人組合成四種不同的人事,事隔十三年膠著依舊。削足適履的典章制度,使得艦艇建造的設計與監造人才,在現有體制內極為缺乏,因此對於艦艇設計思維、責成驗船協會規範、監督造船公司品質,完全背離鉅額出資船東權益的比例原則與專業素養。

如此重要的次防衛的部會機關,不向各大航商徵才,又不向海軍借將,於是封閉專業,導向審圖,監造都幾乎落入非主導掌控泥淖。耗油、造船、維修費用年年攀升,艦艇單位噸數的維修費用,較當年關稅總局緝私艦艇暴增十倍以上。

海巡署歷任署長,多為酬庸警政署長升遷去處,經營管理艦隊與海防的思考邏輯,與原任經歷落差極大。但海巡署不論組織如何改弦易轍,船舶艦艇仍是水面唯一行動執法母體,航行運作皆以其構思監造、武器配備、專業人力為主軸重心。現非戰時期海域次防衛巡弋的效能孱弱,如何在白熱化的島礁守護上應變得宜?海巡署的造艦級位與人才培育近程遠程計畫藍圖何在?無一不是這次台南艦弊案發生後,新政府所迫切需要面對的挑戰。

(作者為海巡署退休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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