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三歲小孩進議場

◎ 杜芸珮

立委余宛如女士想帶著小孩進入議會,緊接著提案修法,讓三歲小孩盡議場,媒體找出歐盟有位媽媽議員,打從襁褓時期就帶著她的女兒進入議場上班新聞等云云。余女士提到女性有權利帶小孩進入職場,職場應該要有足夠友善的環境讓照顧者能夠帶著孩子,讓女性在滿足孩子需求的同時也能完成工作上的責任。

立委余宛如提出修法,開放立委和政府官員可帶三歲以下嬰幼兒進入國會議場,就近照顧和哺乳。(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但台灣的社會能夠容許這個行為嗎?帶著小孩上班同事或是主管是多一份支持?還是多一份同情?或是少一份肯定?看新聞評論爭論不休,台灣社會似乎還容得下多元的聲音。

若不是職場,我們換個相對容易修法的校園環境,試問學生能不能夠帶著小孩上學?校園裡有沒有足夠的育嬰空間?老師會不會因為主要照顧者帶著孩子上學提供更完整的協助?就哺乳這件事情,社會有更開放的討論與共識嗎?

筆者從小孩出生三週起,每天帶著小孩進出學校,上課小孩睡覺,或安靜的躺在車裡,下課時我就同一棟建築裡的育嬰室餵奶。這樣過了幾個月,當孩子開始喜愛發出各式各樣的聲音,我還是每天帶他上學,我上課的時候,請家人或先生在育嬰室照顧小孩,中間下課或是中午時間,我又到育嬰室親餵母奶,就這樣又過了幾個月。當孩子九個月的時候,也是我新的學期開始,他變得很好動,我還是常常帶他到學校,育嬰室提供良好的哺乳與玩樂空間,也提供主要照顧者遠距學習的設備,也就是在育嬰室可以同步學習,完全沒有時間差。在我們學院,女性揹著嬰兒出現在課堂,或是休息時間在走廊涼椅上哺乳,都不足為奇,路人經過不會施以奇怪的眼光,取而代之是滿滿的微笑。

法律的確重要,我能夠如此沒有負擔的帶孩子上學且放心的哺育小孩,除了有法律保障婦女可以在任何地方哺乳外,校內的政策對孕婦及在職或就學媽媽有良好的政策配套。台灣真的需要完整的法令來保障婦女、小孩與家庭權利。假設余女士真的有心推動相關法令,帶動社會討論凝聚共識,且持續的關注這項議題,我認為余女士在做一件有意義的事情,就算只是公示性的修法、或只是任媒體操縱議題風向,能掀起台灣社會的一番討論,都是好的。(作者於美國華盛頓大學博士班攻讀女性健康法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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