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國慶倒扁 台灣丟臉

■ 孫旭志

看到國慶典禮畫面,紅軍可能覺得大快人心,綠軍可能氣炸了,那些中間選民又感受如何呢?

曾經自許為中間選民的我(二○○四的總統大選我投廢票),也相當憤慨,為何拿國家慶典當祭品,在外賓前丟人現眼呢?這就是台灣的民主嗎?我反省自己的情緒反應,是不是囂張的紅色勢力正逼著我向綠色靠攏?(作者為中學教師)

■ 李宜芳

國慶日是國之大日,正從轉播中聽見總統肺腑的演講時,卻驚見貴賓席的紅衫軍作亂地惡搞,導致挺扁和倒扁的兩方人馬大打出手,令人傻眼。這樣生動的精采畫面,也許國人已司空見慣,但外來的貴賓朋友們,卻趕緊拿起相機一陣猛拍。如此脫序的演出,不僅為國人帶來不良示範,更是讓國家顏面盡失。尤其是在如此隆重又莊嚴的場合上,我想台灣的形象又再度嚴重受損。

(作者為靜宜大學學生)

首都變亂城

■ 彭瑞美

公權力在馬英九市長手中徹底瓦解了,馬市長在電視上表示,警察五千人、紅衫軍十幾萬人,到底誰要驅離誰?原來只要人夠多,馬市長就怕了,警察就不會依法驅離,只要人夠多,就可不必依法申請,就可以走到哪佔到哪,只要人夠多,再怎樣橫行霸道,馬市長一概視為非暴力。

綠營若也動員十幾萬人到北市遊行,不知馬市長是否比照辦理,不必申請、想怎麼走就怎麼走、要走多久就走多久? (作者為家庭主婦)

■ 張肇烜

「天下圍攻」沒有經過申請許可,馬英九依舊放行,還宣稱:「紅衫軍人數眾多,午夜無法驅離。」多少人?十二萬四千人!比圍城之夜少了三分之二。他又說「警察一共幾千人,但群眾共有幾十萬人,怎麼驅離 」。依照馬英九「人數很重要 」的邏輯,如果有一天面對中國威脅,兩千三百萬人怎麼抵擋十幾億人,馬英九就說投降算了,是這樣嗎?

紅衫軍臨時改變路徑,造成忠孝東路和敦化南路交通大亂。馬市長,台北市民的權益在哪裡?用路人的權益在哪裡?

藍軍立委大鬧國慶,在典禮中鼓譟滋擾、大打出手,馬主席,你又要「不沾鍋」撇清一切嗎?

首都變成了亂城,國慶變成了國恥,馬英九,你要負最大責任。(作者為中山醫大學生)

南非看不到

■ 張躍雄

由於掛心台灣雙十節以及所謂「天下圍攻」的發展,筆者於清晨約四點(台灣時間上午十點)即起床上網,不巧的是,不知什麼原因,雅虎網站居然動都不動一下,只好轉往電視去看CNN、BBC、SKY等台的新聞報導。然而,從早上四點一路看到七點半,這幾家世界著名的電子媒體,居然一點都沒報導發生在台灣的這件「大事」。

關上電視,筆者不由得感慨起來,在台灣人眼裡的世界,或者是台灣媒體人眼裡的世界,是什麼啊?(作者為南非台灣論壇月刊總編輯)

老馬 別學阿扁

■ 史政宇

親愛的馬市長,一路走來,看到您專職市長時,知道堅守法律的重要,但在兼職黨主席後,出現了首都市長與國民黨主席交叉運用的「巧妙」。比如明明是城市外交,卻帶掛著機要秘書的黨職主任走公務門。可恨的是,您因場合不同而變換的角色,但是便宜黨職,而犧牲台北市民。

這一個多月來,您先是以市長身分核准前所未有的廿四小時靜坐,接著以黨主席身分送早餐。評論靜坐則時而市長、時而主席,但實質支援卻以整個政黨為之。如今雙十國慶天下圍攻,您又回到市長身分,說是「在替中央擦屁股」。

適可而止吧!親愛的馬市長,求求您照顧大多數希望安定生活的市民。陳總統只做一半國民的總統已經大錯特錯,難道您也要學他?

(作者從事廣告業)

我開始穿紅衣

■ 張百惠

我挺扁!所以我開始穿紅衣!

試想,在一片充滿乳牛的草原上,只有一隻牛是紫色的,你能不注意牠嗎?牠能不醒目嗎?這就是產品行銷的紫牛效應!然後,你再想想,當整個草原上的乳牛都變成了紫色的時候,你還會在意什麼紫牛嗎?

因此,若挺扁也穿紅,說紅代表台灣的熱情與活力,那麼,當總統所到之處紅成一片時,誰還管你是挺是倒?而當我們國慶會場紅成一片時,泛藍立委跟宋楚瑜似乎只能光著身子進場了!

(作者為世新大學研究生)

■ 羅羚瑋

倒扁政客以前在電視上耍耍弄弄一番,自家人看看笑笑也就算了,然而今天,在國慶日這麼重要的日子裡,當著那麼多「外人」的面前,他們還是那麼願意犧牲自己的形象,繼續獻醜下去,真是讓我錯愕到極點。 (作者從事餐飲業)

機車連 加油!

■ 陳泰穎

筆者自憲兵義務役退伍,在媒體上看到陸軍憲兵機車連在「天下圍攻」行動中受到倒扁民眾的蠻橫阻撓,甚至有弟兄遭到丟擲水瓶,心中感到非常失望、難過。

儘管在反戰情緒深厚的美國,在布希總統因為發動伊拉克戰爭的錯誤決策而聲望跌落谷底、屢遭美國國民嗆聲,一般美國國民對於軍人仍然敬重。而今天倒扁民眾對於我們只想克盡本分、完成國慶大典的國軍弟兄,卻只有羞辱與叫囂。甚至因為機車連弟兄希望民眾能夠回到路邊以免發生事故,按了幾聲警報器,竟然將弟兄當作是陳總統的分身加以嗆聲,就已經犯了邏輯上的謬誤,更是對身著中華民國國軍制服軍人的羞辱。

希望包括機車連在內,所有服役弟兄,都能夠繼續以身上的制服為榮。更期盼全體國民,能給予隨時準備犧牲生命克盡職責的軍人們,一點點微小的掌聲與敬意。(作者為數位文化工作者)

如果遇見蘇貞昌

■ 李龍騰

從九月九日開始,我就聞到一股時光倒流的味道,直至今日我都一直好想哭,又哭不出來!

上週四,年高七十八歲的老父,下田之前,打電話問我台北的情況,末了還交代一句:「如果你和蘇貞昌院長還講得上話,就請他多多管理一下,實在太亂了啊!」我只好這樣子回答:「阿桑(我一直稱呼父親為阿桑),您不要管那麼多,莊稼人身體顧好就好了!」

我的話能算幾分重啊?我只好靠自由時報來轉述父親的話了。(作者為前衛生署副署長)

■ 鄭天任

當倒扁群眾口口聲聲抨擊阿扁竟然用「間接收受禮券」的說詞來逃避法律究責時,是否想過自己以「散步」名義行集會遊行之實,難道就不是在鑽法律漏洞?

當他們口口聲聲抨擊阿扁不知恥的同時,是否想過自己大鬧國慶典禮會場,貽笑國際的行為,難道又是一種知恥的表現?

(作者為忠孝東路四段居民,國關碩士)

已經觸犯刑法

■ 廖林麗玲

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以強暴脅迫或詐術,阻止或擾亂合法之集會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五十三條也規定,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公然煽惑他人犯罪、煽惑他人違背命令,或抗拒合法之命令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宋楚瑜率領泛藍立委在國慶會場嗆扁鬧場,妨礙國家重要慶典,還有紅軍民眾阻礙綠委、外賓、甚至憲兵車隊等進入會場的行為,已經構成上述阻止、擾亂合法集會的罪行。而倒扁總部未依合法程序申請集會遊行,台北市警局已經明白表示,這次群眾運動未經核准,明顯屬於違法行為,也在遊行當中數度舉牌要求解散,施明德等明知活動違法,仍然號召民眾發動抗爭,牽涉到的不只是集會遊行法的問題,而且已經清楚的構成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的犯罪行為。 (作者為歐盟協會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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