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童仲彥案 議員共業

◎ 洪長源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遭檢舉在上屆議員任內,利用人頭助理或浮報薪資等兩大手法詐領助理費。其實這種情形在各級議會普遍存在,只是沒有爆出來而已,真要辦下去,就「好看」了!因為,既然規定可以用公費聘請助理,又無身分資格與工作項目的限制,誰會跟新台幣過意不去而不滿額聘用?因此自己的妻子兒女兄弟姊妹親戚朋友大家一起來,而且為了避免申報所得稅,輪流領錢,並不違法,所以這是法規的漏洞、議員的共業。

台北市議員童仲彥遭檢舉浮報公費助理薪資,遭到檢方偵訊。(資料照,記者謝君臨攝)

議員為了服務選民、蒐集提案資料、準備質詢內容,是需要有專門的助理來處理,才能扮演稱職的民意代表,給予公費聘請助理是有必要,但對於助理的身分資格卻無限制,自然容易徇私,以人頭冒充助理,向政府領取助理費,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除了不得任用二等親之外,亦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

縣市議員也是公務員規範對象,助理的聘任卻無任何限制,豈非嚴以待人,寬以律己,為了不再發生這種事件,助理的聘任應訂定法規規範。

(作者為公務員退休,彰化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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