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比發錢更重要的兒童福利

◎ 陳竹上

立委葉宜津提案「未滿十八歲兒少月領三千元津貼」,以作為提高生育率的政策誘因,輿論似乎貶過於褒,特別是憂心拖垮財政;但此一提案至少凸顯出國家資源分配嚴重世代不均的畸形現象,特定群體之老人退休金、肥貓津貼,同樣是每年數以千億計,並創造超高所得替代率的世界奇蹟,也必須在同一標準下被檢驗。新國會必須謹守大法官釋字四八五號所標舉的原則:「考量國家財政狀況,注意平等關係,力求與受益人之基本生活需求相當。」儘快修正「合法但不合憲」的酬庸式福利,為國家止血,也減輕後代債務負擔。

立委葉宜津日前曾拋出發放兒少津貼的想法,來刺激生育率。(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財政考量外,對於育兒津貼的第二個批評則是憂心錢被亂花,為此,政府可規劃將「現金給付」(in cash)調整為「實物給付」(in kind),包括:(一)辦理社區型托育、健全的育嬰補助,化解青年世代工作與育兒之兩難。(二)加強公衛護士、幼保人員編制,搭配村里幹事,因應兒童年齡與階段需求,定期提供到宅諮詢及奶粉尿布等用品,北歐國家亦有按期提供益智玩具的政策經驗,藉此同時發揮防治兒童受虐的保護機能,取代懷疑與侵入式的調查。(三)投入資源建立因應高離婚率的配套措施,設置專人協助父母規劃及履行離婚後的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等親職,並學習德、法等國,在前夫或前妻不履行對兒童的扶養義務時,由政府先支應,再對扶養義務人取得求償權,而非由當事人自行訴訟。

此等國家與家庭攜手,踏實回應兒童成長需求的政策投資,比起資產調查、造冊匯款的現金發放,相信更能使青年世代體驗到養兒育女的幸福與安全感。(作者為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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