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政黨不營利 財務須透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六日審查通過「政黨法草案」部分條文,明定政黨不得經營或投資事業。同一天,陳水扁總統核定任命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二十一位委員,按政黨比例組成的委員會將審查追討國民黨黨產等提案。這兩件事雖從不同角度切入,卻凸顯台灣從威權邁向民主的政治發展過程,追求轉型正義極其重要的未竟之務:政黨不但不應營利,而且必須財務清白透明。

在台灣,政黨不論經營投資事業或擁有巨額資產,中國國民黨不僅為此中之尤,而且幾乎是唯一。於五十多年執政期間,這個列寧黨憑其黨國體制優勢,強取豪奪,造就家大業大而成政金龐然大物,其規模較諸列寧黨鼻祖的俄羅斯共產黨,猶有過之。若論其偌大黨產來源,從早期接收日本留置台灣的產業物業,並以執政之便無償占有或低價取得國有財產,還有多年的國庫與黨庫相通,其從政同志以公共資源挹注黨庫,外加其控股公司在商場、股市呼風喚雨,掠取豐厚獲利。這種種以權謀私的作為,對國民黨也許是生財有道,於整體社會卻導致政商勾結惡質風氣,政治文化因之向下沈淪,政黨良性競爭、企業公平交易均毫無可能。

公元兩千年政黨輪替,台灣人民揚棄國民黨長期執政,也為政治文化帶來向上提升的契機。令人遺憾的是,六年半以來,中國國民黨雖然淪為在野,黨國體制的殘餘仍舊盤根錯節,多方阻撓台灣實現轉型正義。以黨產而言,儘管監察院六年前即要求該黨歸還於民,其擔任主席者亦曾道歉並承諾返還公眾,惟近年實際作為卻是加速處理黨產,而且出脫速度愈來愈快。更離譜的是,國民黨至今未向公眾清楚交代黨產如何取得,對當年國庫通黨庫的實況亦諱莫如深。以今年八月國民黨公布的黨產報告為例,雖就黨產增減分期論述,且宣稱其淨值為二百七十七億元。惟以最基本的資產負債表、資金流量及歷年財產總冊均未公開,如此公布黨產實際上等於沒有公布。

除了黨產基本財務資訊不清不楚,百年老店還挾其在國會勢力,阻撓「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立法,使法案四年來在立法院一籌莫展,類似透過法律處理東德共黨黨產的德國模式乃未能在台灣實現。在此期間,國民黨復加緊出脫黨產,似乎盤算未來縱令法律通過,黨產或已出脫殆盡,公眾其奈我何?有鑑於此,由包括民進黨在內的民間團體發起以全民公投方式追討黨國體制的黨產,是為實現轉型正義所必需,儘管阻力橫亙,國人自應支持,否則欠缺正義,民主台灣何以鞏固?

相較於國民黨黨產處理,政黨兼營事業的議題,早在政黨輪替之前朝野即有共識,一九九六年的國家發展會議對此曾獲結論。同樣由於國會怠惰及政客言行不一,政黨不營利這種正常民主國家的ABC,十年來才於前天在立法院邁出一小步。就本質來說,政黨兼營事業,尤其是執政黨營利,不啻為政客以權謀私大開方便之門,黨國時代的國庫通黨庫及黨營事業政商征利,即此政治毒瘤之具體例證。因此,不但政黨法應該及早完成立法,我們亦須透過法律,禁止立委等民意代表經商營利;現今立委兼任董事長者比比皆是的怪象,絕非政治清明社會所應有。

近數月來,許多政治人物,尤其立委把反貪腐的口號常掛嘴邊,但反貪腐只是追求政治清明的一環,不僅不能雙重標準,若對黨國體制的黨產問題視若無睹,不免淪為雙重標準及偽善。更重要的,包括反貪腐的追求政治清明動作,必須在國會落實。現在政黨法及公民投票都已踏出民主正當程序的第一步,關心民主健全發展者應力促其早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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