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一滴酒也不行

■ 王肇邦

根據調查酒駕致死案件,八個月撞死四八○人,這真是誇張的數據。酒駕之所以一再發生,是因為酒駕有一個標準存在,超過這個標準值才屬酒駕。就是因為這個標準值,有了僥倖的空間,有了議價的空間,「人就會繼續死」。因為許多駕駛者會有一個念頭:「我只要不喝超過標準就好了。」

在此呼籲相關立法單位,除了提高酒駕的罰則外,必須更嚴苛規定酒駕的判定。最理想的狀況是,只要偵測出有酒精值,不論高低,一律法辦。讓駕駛者從根本樹立一個觀念:不論酒量好不好,碰了酒就是不能開車,一滴都不行!沒有商榷的空間。就好像偷竊就是犯法,沒有所謂的偷超過五十元才是犯法,低於五十元不算犯法。法律可以「即使是一塊錢也不能偷」,也可以「駕駛者連一滴酒也不能碰」,唯有立法讓駕駛者將酒精視為洪水猛獸,才有可能杜絕悲劇的發生。(作者從事資訊軟體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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