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農業災損勘查 宜簡化作業

◎ 葉昱呈

此次寒害,造成全台農產業損失慘重,也讓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制度,是否應簡化作業流程,再度浮上檯面。

每回災害發生時,政府總是對外宣傳從寬、從速、從簡處理,惟農委會為預防弊端,並不採信農民自行拍攝之災損照片,必須由鄉鎮公所承辦人員親自勘查拍照,始能作為災損救助之憑據。而以公所農業單位目前人力,實在無法在發布救助公告前事先拍照存證,肇致部分農作物於災後實地勘查時,已看不到任何殘跡,更遑論判定損害率,不僅衍生認定爭議,甚至讓農民誤解勘查人員百般刁難。

此外,即使鄉鎮公所首長願意動用非農業專長之村里幹事支援,亦常換來草率、不專業等批評聲浪,徒增勘查人員與農民之間的衝突,也讓政府照顧農民的美意大打折扣!

所謂「徒法不足以自行」,與其要求農政人員辦理災損救助須從寬、從速、從簡,還不如修法簡化認定程序及標準,由農民於事前申報所種植農作物之品項及面積,並經農情查報員實勘確認登記,於災害發生時,再依申報登記資料及實際受災區域給予「對地補貼」,以提升災損救助速度。(作者現職農政公務員,屏東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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