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29億寒害漁損有沒有浮報?

◎ 杜宇

這一波寒害,官方統計全台農林漁牧業農損金額已經飆破卅三億元,其中養殖漁業損失最嚴重達廿九億元(主要為虱目魚、石斑、文蛤、鱸魚及吳郭魚),打破史上紀錄。然而近日有網友質疑該漁損數字有浮報之嫌,引發爭論。

這次的寒害,官方統計養殖漁業損失高達29億元。(資料照,記者楊金城攝)

政府根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所給予受損農漁民補助,只佔農漁民損失的少部分(如領有證照養殖魚塭每公頃補助十一.五萬元),加以馬總統指示採「從寬、從速、從簡」原則讓所有農漁民都能安心過好年,本無需斤斤計較農損金額的準確性,但是廿九億元(還在累積)金額確實驚人,尤其又以虱目魚為主,而虱目魚在國內養殖分深水式養殖(一般水深在兩公尺以上)、淺坪式養殖(水深大約十五至四十公分)、單養、混養等,對寒害的耐受度並不一樣,受損害的程度自然不同。且虱目魚屬亞熱帶魚種,本來就不適合在冬天飼養(攝氏八度下死亡),若干業者仍冒險養殖的主因在於,僥倖遇暖冬,可有額外收入;若不幸遇寒害,則可要求政府救助。

只是,在虱目魚抗寒品系未育成、新的越冬技術或設備未確立前,政府應明令禁止博弈式的冬季虱目魚養殖,否則風險應由業者自負。政治人物更不宜為討好養殖業者而屢屢以照顧漁民為由,要求政府部門放寬災害救助標準給予補助(如未取得養殖漁業登記證,未按規定申報的違法違規養殖戶給予減半補助等),讓政策成效一再打折。

要解決養殖寒害問題,根本上還是要從育成抗寒品系著手,而台灣在建立虱目魚抗寒品系已經研究多年,卻未能獲得突破性的進展,應該深入檢討並重整研究團隊,賦予水產試驗所應有的責任,不能長期依賴補助來息事寧人,新政府要推動生技產業,不妨從解決寒害開始!

(作者為陳李農改研究團隊執行長)

從寬從速從簡 苦了基層公務員

◎ 張世忠

每當有重大農業天然災害發生時,上至總統、行政院長,乃至各部會機關首長,常做出「從寬、從速、從簡」救助三原則政策指示,甚或多個「從優」原則。

然政策指示後,中央幾乎未改變任何行政措施;從寬:廿%的農業損失才有救助,有降低?文件不全者,如無水權者有放寬可救助或減半救助?從簡:有任何行政流程簡化?勘察或檢附文件仍一樣不減;從速:流程未簡化,申報十日,後續需逐筆土地勘察確認,如何從速?從優:救助額度均依中央表定標準,也未提高,哪來從優?甚至文蛤混養池工作虱目魚災損,每公頃救助金額僅九千元,連購買復養工作魚苗數量都不夠。

往年各縣市農業天然災害損失金額須達一定標準後,由農委會公告方得辦理現金救助;後增加所謂專案補助,即未達現金救助標準時,但針對鄉鎮特定作物損失較大時,以現金救助額度的八折,辦理專案補助;現只要中央公告即全面辦理現金救助,無所謂專案補助;近半年間,好多縣市辦了三次現金救助,地方基層人員,幾乎忙翻天;有些鄉鎮轄區多屬山區,勘察一筆土地可能需花費幾小時的路程,以致如蘇迪勒颱風時,申報近萬筆土地,單勘察就花了兩個多月的時間。

面對這次寒害災損,中央唯一政策改變就是擬預撥速報災損金額之五十%到各縣市政府,要求縣市政府於完成抽複查作業後,再將救助金撥付公所轉發農民。

此舉是希望讓農漁民能在農曆春節前領到救助金,立意良好;然這段期間受災較嚴重的鄉鎮公所,幾乎每日擠滿一大群農漁民辦理申報,基層人員得逐一說明、協助填寫,或要求補件,幾乎所有人員都得出動,受理後逐筆勘察,以有限人力短時間實難以應付。行政程序未變,徒增一道預撥經費流程,似毫無意義?

主政者苦農漁民之苦時,亦當思基層人力是否足堪政策重任;惟有中央政策與地方執行可配合時,方是人民之福。

(作者現任雲林縣政府農業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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