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以制度解決王逸蓁事件

金恆煒

軍訓教官是軍人身分而派到學校從事文職的教育工作;軍人又是文人,這是全世界民主國家絕無僅有的奇聞,卻不折不扣是「黨國」一體的產物。到今天會發生王逸蓁事件,正彰顯台灣民主改革尚未成功的現實。

宜蘭大學軍訓教官王逸蓁公然到凱道參加「倒扁」的政治活動,無論就軍人或教師身分,不只不宜,而是嚴重違犯職業倫理,尤其身為軍人的王逸蓁,違反了「國防法」第六條明文規定「政治中立義務」,老實說,教育部以「不適任」依法要求國防部調回部隊,完全適法,國防部當然只有依法而為之一途;在法律之下,絕沒有迂迴的餘裕。

然而不,在藍色立委的壓力下,國防部先把責任推給教育部,說「是依教育部要求,其他不便評論」,接著國防部竟而收回成命,不再調王逸蓁回軍。老實說,國防部長李傑已經公然違法,在惡勢力下無視「三軍政治中立」的森嚴法令,敢於私心自用。我們強烈呼籲行政院長蘇貞昌出面處理,不可讓國防部長目無法紀。

當然,我們也呼籲教育部長杜正勝依法行事,力挺教育部軍訓處的決定。不然,法之不行自上始,台灣還算法治國嗎?

更重要的是,教育部長可以藉此事件重新決定台灣的教育體制。依大法官五○號解釋,「大學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六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九條第三項,明定大學應設置軍訓室…此強制性規定,有違憲…之旨」,「大學法」已修訂,現在依大法官所釋,在「大學自治」之下,教官的存在法源剩下「大學法施行細則」;這是行政命令,不必經過立法院同意即可修改,王逸蓁事件的解決鑰匙在此。

教育部趕快修訂「大學法施行細則」,將「干政」的「軍人」逐出學院,不只還教育清白,更是完成「轉型正義」的民主工程,善莫大焉。

(作者金恆煒,當代雜誌總編輯)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