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健保署的大小眼

◎ 謝文輝

健保署對即將推動的「Tw-DRGs」基本診療加成,在社區醫院上街抗議後,把對醫學中心的五.三%加成和地區醫院○%加成的新方案,馬上縮回原來的前者七.一%、後者五%的加成。其實,這還是五十步笑百步,依然不符公義,還是拿民眾的錢圖利了大醫院。

圖為民眾前往洽公、看診畫面。(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為什麼醫學中心的加成要高於地區醫院?標準制式答案是:醫學中心的設置標準比較高,像八床要編制一位醫師,而地區醫院只要十床一位,護病比也比較高…,所以要給較高的加成。那麼,為什麼醫學中心的設置標準要比較高?其實,標準較高是因為要處理重症啊!

現在健保署未依法落實推動分級醫療,放任大小病都往醫學中心大醫院擠,讓他實質成了單位成本最低的醫療大量販店,請問為什麼還要給他較高的加成?如果他不恰當收治了像應該在地區醫院就可處理的闌尾炎、疝氣、一般骨折、生產…卻還給較高加成,是鼓勵大醫院多收小病嗎?民眾為什麼要為醫學中心以大砲打小鳥昂貴的錯誤行為來買單?如果他執行的是社區醫院無法勝任的品項,那麼原來論病例計酬的計算基礎就是現在醫學中心大醫院的資料,那又為什麼要給予加成?況且大量販店因量大,無論在採購成本或各項單位成本都是較低,其給付價格應更低。至於重症部分,地區醫院本來就無法執行,現行論病例計酬的計算基礎,就是你們廿多家醫學中心的數據,因此也沒加成的理由。我想台塑、奇美、國泰…這些財團在他本業的議價把關,應該也認同這樣的觀點吧?大概不至於只賴皮的對健保署的合理論點說不吧!

請健保署的長官挺起胸膛善盡職責為民眾好好把關,把醫學中心大醫院不符公義的基本診療加成刪除,甚至可以進一步好好跟他們談一談,如果殺雞用了牛刀,執行地區醫院就可勝任的品項,是否應該打個折。(作者為台灣社區醫院協會名譽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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