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從「月亮的鏡子」說起

請以同理心支持部落國主權、永續與發展

◎ 劉烱錫

每到國家元首大選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常發表不尊重台灣人民主權的言論,引起國人反感。我們尊重別國家的主權,也希望得到被同等的尊重。同理,希望國人也能尊重人口少數的原住民之主權,讓他們在其領域得以永續與發展。

這一年多來,我參與原住民朋友收復傳統領域主權的不合作運動,跟隨利稻教會卡法司牧師在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到Sanihazan(三叉山)宣示收復領域,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九日帶領布農青年改名嘉明湖為cida numas buan(月亮的鏡子)。卡法司牧師一再和登山朋友對話,我發現愛好大自然的朋友,幾乎一面倒地尊重原住民部落自己守護與經營所屬領域的山林。可惜馬英九總統、林務局主管仍未能尊重原住民主權,更別說搶救與重建他們與大自然息息相關的生態文化資產,這種帝國心態和中共有何兩樣?

布農族原住民卡法司(左二)去年4月與馬英九(右三)會面時,將身分證退還給馬表達不滿。(中央社資料照)

部落國是指在文明國家政府前即有人民、主權及領域的原住民社群,聯合國原住民權利宣言承認他們對其領域的固有權利(inherent right)。有些人擔心環境後果而反對原住民自治,筆者認為這就稱不上起碼的尊重了,更何況在東、西方帝國到達台灣之前,部落國治理下的生態是極其自然而多樣的。

過去我們常被極權政府教化為小民而不是公民主人,習慣稱村莊為「鄉下」,叫南部為「下港」,說東部是「後山」等具有矮化或邊緣化意味的詞彙,而未能把自己的家鄉當成一生守護的世界中心。我稱自己在嘉南平原的村莊為北勢國,我們有與靈界互動的家廟、土地公廟、將爺廟、騎虎王公廟及石敢當,有防土匪與竊賊的刺竹林帶、溪溝、水圳及大池塘等隔離帶,也有自我治理和防衛的組織,說村莊範圍是我們的自治國度,有何不妥?

如果我們警覺到自己的村莊、城鎮國度在歷經數十年的工業化、都市化、數位化變遷後,也岌岌可危,需要推動社區營造與農村再生;那我們基於夥伴關係,也應該支持原住民部落國的重建、自治、永續及發展,更何況他們擁有的是南島語族代表性、台灣在地性及生態文化多樣性的世界文化遺產!(作者為國立台東大學教授、南島社區大學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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