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泰國民主又一劫

■ 劉岫靈

泰國軍方於總理塔克辛出訪之時發動政變,由軍隊自行宣布罷黜民選總理塔克辛。

泰國的政治顯示出「政變-軍人政權-大選-文人政權-危機-政變」的惡性循環。自一九三二年立憲君主制成立以來,泰國七十餘年內共頒布了十六部之多的憲法。憲法之於泰國的軍人,其獨裁政府在政變奪權後,多會頒佈新憲法以標榜自身政權的合理與正當性,但這些近似於欽定的憲法大多徒具民主的外衣,有的甚至連民主的掩飾也徹底拋棄。如此以憲法之名而踐踏憲法之尊嚴,使得泰國社會中「憲法為根本大法」的觀念與「憲政秩序」、「法治主義」根本無從建立,「體制外力量宰制一切」的觀念,反而成為政治權力運作的主流。

一九九二年與一九九七年的兩部民主憲法,蘊涵實質意義的民主原則於其中,泰國的民主似乎即將邁入新的里程碑。依據一九九七新憲的規定,泰國於二○○○年與二○○一年分別完成了有史以來的參眾議院直選(二○○○年以前參議員由國王或政府任命),並由「塔克辛.西那瓦」領導的泰愛泰黨籌組了文人政府,成為了九十年代以來的穩定政府,結束了長期的政治混亂局面。泰愛泰黨的文人政府與泰國的民主憲法,使得泰國的「民主政治」、「憲政秩序」與「法治主義」似乎開始生根,邁向民主轉型之路出現曙光。

然而伴隨著塔克辛總理的貪污、政黨間政治鬥爭以及群眾運動的浮現,「體制外解決」的觀念再度浮現,軍隊力量再度介入,以反貪腐以及穩定政局之名,動用「體制外力量」罷黜民選總理、終止憲法而進入戒嚴,憲法尊嚴再度遭到踐踏。

泰國政變不斷的原因除了複雜的社會經濟因素之外,更重要的一點即是各政治勢力只是將憲法作為工具。不斷的制憲與毀憲的過程中,「憲政秩序」與「法治主義」消耗殆盡,「人治」成為了一切政治鬥爭的最終考量,至此因人而治,政治永無寧日。

(作者為台灣大學研究生)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