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本質上 不是群眾毆打媒體

■ 林濁水

對立的群眾互毆,是很不幸的,但全世界都常發生;群眾毆媒體,更不幸,但較少發生;會發生的,幾乎是因為媒體和群眾對立。

媒體有信念的自由,所以百分之百有權批評群眾,也使兩者間潛藏衝突的因子。但群眾被約束,攻擊對方群眾不應該,攻擊媒體更不應該,因為媒體雖有群眾不喜歡的價值觀,但卻擔負一個更重要的「本業功職」,傳播事實。在社會衝突時,媒體儘量做事實的平衡報導,讓社會了解真相,尋求問題的合理解決。在這基礎上,媒體享有被特別保護的特權。

這次倒扁、反倒扁的群眾對峙中,太多媒體成了雙方陣營的啦啦隊,評論時激昂演出不說,在報導上也完全失衡,甚至把事實剪輯到與原來相反的方向。

九一六前我對雙方群眾呼籲降溫;我說第一家庭的弊案,使反扁有強烈正當性;而「台灣國」被侮辱,和只追究扁的國務機要費,卻放過馬英九的特支費,也使反施明德的群眾有強烈正當性;發生兩個正當性的對撞,非常不幸;因此我呼籲民進黨不要動員,施也要逐步停止動員。

不料,九一五中午,有電視只截取「反扁群眾有正當性」半句;有某報社論只截取「民進黨不要動員」半句。電視的截取,等於無保留地肯定反扁動員,等於鼓勵升溫;報紙的截取,等於否定反倒扁群眾任何正當性,都與我的原意相反。

這樣的媒體不但不報導事實,根本是偽告事實,不但已經從媒體變成啦啦隊,更進一步變成群眾,而且還是最惡劣的說謊群眾。所以媒體被毆事件,本質上是兩造惡質群眾的互毆─一以變造的事實,一以肢體力量,雙方以暴易暴,而非群眾毆打媒體。

我這樣說,並不是表示被打的記者是偽造事實的記者,事實上記者所錄多屬事實,變造的是編輯台和媒體當局。他們的惡行,使他們的工作人員遭無妄之災。

降溫的報導與評論刊出後,我辦公室的肯定與痛罵的電話接連不斷,但無論肯定、否定,全屬誤會。被支持者反對,雖非常痛心,但從政以來一再發生,九十一年,社會支持台獨不到百分之五時我主張台獨,二○○○年我對扁「四不一沒有」的批評,對扁呂冒進外交的批評,辦公室的電話也是接不完,我一路走來因此不得不習於孤獨和不被理解,卻也自信地獲得最後的理解。不過,這次遭遇的不是不理解,而是誤認。

分歧的社會要和解,步驟是:認識─理解─和解,而其間媒體承擔不可或缺的媒介功能,如今媒體刻意引導誤認,媒體的基本功能已被自我破壞。媒體如不再自我節制,台灣社會對立將永遠無解,出現解體危機。

請媒體回頭,珍惜自己的神聖使命,勿淪為最惡質的群眾。

(作者為民進黨籍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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