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對中國加緊新聞箝制的譴責與反思

中國官方喉舌新華社十日發布「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布新聞資訊管理辦法」,規定外國通訊社今後在中國發布新聞訊息,應經新華社批准,且不得在境內直接發展新聞資訊用戶。雖然中國政府箝制新聞自由,早已不是新聞,北京當局最新舉措,一週來仍招致國際間從西方國家政府到新聞觀察機構強烈批評。

國際社會的嚴厲譴責,主要是根據新辦法,新華社可以實施新聞內容檢查,舉凡危害領土完整(意指台灣訊息)、違反宗教政策(牽涉法輪功)、傷害國家安全或名譽(報導伊朗、蘇丹等不利中國的國際新聞),均足以導致外國通訊社被吊銷執照。同時,一黨專政的共產中國容或不計較,國際間對於新華社身兼資訊供應者及管理者的角色利害衝突,至為在意。尤有甚者,限制包括財經資訊在內的新聞近用及流通,明顯違反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

中國這次加緊新聞箝制,經由強制代理外國通訊社,新華社得以剽竊外國媒體的資訊資產,有如「無疆界記者組織」(RSF)所指出的,新華社不啻把自己變成自由企業及資訊自由的掠奪者。從更明顯的趨勢觀察,限制外國通訊社只是共產中國在二○○八年舉辦奧運之前,管制資訊流通的一環。近數月來,北京當局先後限制天災、人禍、抗爭等「突發事件」新聞報導,管制電視內容,檢查過濾網際網路資訊,把程翔、趙岩等新聞工作者定罪,無一不是中國政府展現其與新聞自由為敵的頻頻動作。

限制新聞自由流通,對於尋求「和平崛起」的中國當然是不利的。尤其中國近年在快速經濟成長過程,經濟社會潛藏失衡危機,限制新聞自由容或可以壓抑社會要求變革或不滿的期望於短期,其最終的爆發力勢必因長期壓抑而更大,整體社會將付出重大代價。更基本的,在全球一百六十七個國家新聞自由排名一百五十九的中國,有如《紐約時報》所指出,壓制資訊流通的國家不是投資的好去處。從而,把對外投資雞蛋十之七、八放在中國之籃的台灣,不能再對《紐約時報》警語視若無睹,繼續飛蛾撲火式把資金、產業孤注擲入中國。同時,與專制而限制新聞的中國為鄰,台灣新聞媒體亦身受其害,中央社是中國新聞最新管制措施的直接受害者;包括本報自由電子報在內的我國眾多媒體網站,長年亦遭其封鎖,中國人民無以近用。

觀察中國箝制新聞的種種,吾人要為中國新聞同業打抱不平,有如「國際新聞記者聯盟」(IFJ)所指出,這次事件顯示,共產中國強加「無知與偏見的文化」於新聞工作者之上。

另一方面,在享有「亞洲少見新聞自由」的台灣,與中國同業對照,新聞工作者似乎更應珍惜與民主同時而來的自由,且善盡其責。

就此而言,我們要坦率指出,當前的國內政治亂局與社會嚴重對立,新聞媒體難辭其咎。新聞工作者原係旁觀者,我們卻有不少記者及名嘴,公然介入政爭,甚至鼓吹暴力,揚棄民主法治及憲政程序。角色既然偏差,有些媒體乃視專業倫理如敝屣,報導不惜捏造,新聞不求平衡,每天演出聚眾公審的文化大革命台灣版;無怪乎有人要直指「倒扁總部」其實不在凱道,而在媒體。理性而盡職的媒體,應是公民耳聰目明的資訊服務者,在台灣卻有不少媒體變成社會對立衝突的加油添醋甚至製造者。有自由卻欠專業倫理的現象充斥,電視新聞台等媒體為愈來愈多公眾所拒絕猶屬小事,民主社會因而逐漸喪失理性而中道的安定力量,且重創長期的政治健全發展,才是關心台灣前景者必須重視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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