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颱風假之大鳴大放

補上班

◎ 徐正毅

台灣何年開始,政府對於颱風天放不放假,常以媚俗而輕言全市放假,殊不知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中,我們的假期一年比一年多,再加上颱風假,這只會讓台灣從勤勉習慣於怠惰,這樣如何拚經濟呢?

日本、韓國並沒有颱風假,香港在宣佈颱風警報解除就必須兩小時內上班。

我們建議當該縣市政府宣佈颱風假後,在下個週六就得補工作,如此一來才可平衡雇主和勞工間的價值差異。

(作者為紡織業經營者,台北市民)

超長工時的補償作用

◎ 黃子維

根據勞動部統計,二○一四年台灣就業者的平均工時高達二一三五小時,遠高於日本的一七二九小時與美國的一七八九小時,更遙遙領先德國的一三七一小時與英國的一六七七小時。換言之,台灣就業者之所以對颱風假如此在乎,原因可能並非出於懶惰,而是台灣的工時過長,有薪休假過少,在生活與工作缺乏合理平衡的情況下,才會鑽牛角尖追求颱風假這樣的「小確幸」。

總結而言,除了用風速及雨量等科學標準訂定颱風假標準以外,政府更應該檢討的是,能否透過法定工時與勞基法的適度調整,讓全國的就業者可以享受到真正可長可久的「大確幸」。

(作者任職公共服務業,新北市民)

讓民間企業自主就好

◎ 黃麗雲

據筆者所知,南韓和日本的上班族是沒有「颱風假」的,不過,我在美國及德國等地的親友或同學,常在冬天下暴風雪的時候就放假在家,學生或上班族都放。

純就上班族而論,目前台灣法令規定好像是因為颱風造成通勤困難,雇主不能刁難未上班者,這樣很合理。我建議,雇主(或各地分公司負責人)大可根據現實狀況裁定、公布員工是否上班。至於像昨天這樣明顯可以上班的天候狀況,當然也可以要求員工上班,免受各縣市長公布的約束,這樣彈性處理比較好。 (作者現任教職,桃園市民)

自我負責、盡快變通

◎ 黃炳彰

拜讀自由時報讀者投書〈杜鵑颱風教會我們的事〉,筆者同意政府應在高鐵、台鐵、捷運、公車宣布停駛時,衡量疏導配套並適時宣布放颱風假,避免民眾受困;更同意政府施政思維若能再細膩一些,必能做出合宜決策。

然而,現今資訊公開易得,杜鵑將於連假最後一天的下午觸陸,意謂公共運輸必將受到影響,高速公路上也難免狂風暴雨,個人是否應自行衡量、判斷要不要提前上路?至於週二放不放颱風假,我們無法掌握,但讓自身於週一下午後還滯留在停駛的大眾運輸系統或壅塞的高速公路中,飽受颱風的威脅,是否自己也要為自身及家人的安全負起責任、盡快變通?而非一味責怪運輸單位及政府?

筆者因往返家鄉及工作地,可說長期飽受交通折磨,只是做為一個現代公民,蒐集資訊、盱衡判斷並適時變通,不也是己身的責任所在?(作者為苗栗縣高中教師,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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