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顏色的聲音

■ 葉海煙

由台北律師公會主辦的法律文學創作獎,今年首獎的得主是一位受刑人─馬景珊,他以一篇長達七萬字的小說「傾聽顏色的聲音」獲獎,九月八日的頒獎典禮,馬景珊當然不克參加,因此他從獄中傳來得獎感言,字裡行間充滿感激之情,同時透露出憧憬自由的心情;然而,他說,他仍望見了自由,並因此忍不住這麼說:

「得獎感言我預計寫幾十萬個字,只是我怕大家沒有太多時間聽完,急著就要去挺扁、倒扁,你們的世界好吵,我很同情。我想如果有人自願到我這裡住幾天,典獄長會幫忙多找幾個房間,讓大家聽聽顏色的聲音,也許就不會那麼吵,因為每個人聽見之後都會覺得自己的不好。」

哎!又有誰會主動到牢裡去體驗鐵窗的滋味?不過,這個時候的台灣確實好吵,吵到大家都很難彼此聽見對方的聲音。而當人人都披上自己喜歡的顏色的時候,又是否有人仔細聆聽過那顏色的聲音─那藍、那綠,甚至那紅,又代表什麼意義?因此,如果我們的民主和自由,只是讓我們放大自己的音量,嘶吼出個人的苦悶、牢騷、情怒以及一股不吐不快的怨氣,那麼數十年來我們努力建立的法治、人道、正義以及保護這些現代價值的制度,就無可避免地會被無端地踐踏。

馬景珊是筆者的學生,但他上次假釋後只在東吳大學哲學系唸了一年,便再犯而又進到牢裡,四十多歲的他已在牢裡待了快十年,他當然能深刻體認自由的滋味,也自然理解法律是身為一個國民所必須遵守的規範。由此來對照牢裡牢外的兩個世界,一邊吵鬧、一邊靜寂,而如果吵鬧的一方竟然活受罪地一頭鑽入激情的死胡同,竟然無視其他人想要安安靜靜地生活的權利,那麼請他們到牢裡蹲上幾天,似乎是一個很有創意的點子,只是牢裡的朋友可不一定歡迎他們,因為那裡面應該沒有「顏色狂」,也不會有人自命不凡,而竟昧著良心,做那所謂的「替天行道」的工作。(作者為東吳大學哲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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