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台大人應有更高水準

◎ 鍾邦友

台大­領導學程修課學生登山募資,引發各界撻伐,其實這並不是台大的課程或社團學習引發社會議論的單一個案。去年暑假台大校方曾祭出「禁鬼令」,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扮鬼嚇人,未料學生強烈反彈,反對的學生認為扮鬼是台大自由學風的一部分,戒嚴時代都沒禁,現在當然更不合適。然而「怪力亂神」連孔子也無語,扮鬼嚇人充其量只算是社團的娛樂活動,若說有任何教育意義,未免強辭奪理。

 台大領導學程學生發起「Climb for Taiwan」贊助企劃,希望募得50萬元讓25名學生去爬南湖大山,不料引發批判聲浪;指導老師朱士維(左)昨帶著學生出面說明,強調募款計畫目標並非只是為了登山,籌資過程碰壁也是一種學習。(資料照,記者吳柏軒攝)

其後,台大學生又在網路發起成立「皮繩愉虐社」(BDSM),標榜社團可認識繩縛、調教、角色扮演、打屁股等文化,並以講座及實際操作的方式實施。筆者認為這似乎不該只是單純自由、學習多元或安全性的探討,社團雖為課外活動,亦屬非正式課程,也是學校教育的一環,成立什麼樣的社團,或許是發起學生的自主權利,但學習內容卻需要經過教育哲學原理的檢證。

英國觀念分析學派的教育哲學家 R. S. Peters 在他《倫理學與教育》一書中指出所謂的教育必須合價值、認知及自願性三項規準,這是普世對教育規準的共同認知。例如學校不該舉辦類似「大胃王」、「吞劍」這樣的競賽活動,「煉製仙丹」的實驗也不應出現在化學課堂裡面;另外,教師亦不可強要學生接受自己的政黨喜好、宗教信仰等。

如今台大學生為了登山,向社會伸手要錢;為了學習性虐技巧,就成立社團以達成這樣的學習目的;或透過把無辜他人嚇出心臟病的方式,來進行所謂的「夜間教育」,這些學習的價值、認知及自願性何在?若只想體驗生活的多樣趣味,那就未免太浪費納稅人所挹注、台灣最高學府的珍貴資源了。

(作者為大學兼任助理教授,高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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