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新版營養標示 為德不卒

◎ 黃瑞培

衛福部公告「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將於今年七月一日起實施,屆時包裝食品若未依規定標示,將依食安法處三至三百萬元罰鍰。

為防治肥胖、齲齒,世界衛生組織(WHO)今年三月四日發表新指引,強力(strong)建議成年人和兒童將每天攝取的「游離糖份(free sugars)」減至每天攝取總熱量的百分之十(成人約每天五十公克),有條件(conditional)建議減至百分之五(成人約每天廿五克)。游離糖份係指額外添加的葡萄糖、果糖、蔗糖或天然存在於蜜糖、糖漿、果汁和濃縮果汁內的單糖或雙糖,但不包括新鮮水果、蔬菜和乳類裡天然存在的糖,因後者尚無證據顯示對健康有不良影響。

然而,衛福部公告的新版營養標示,糖量卻是食材本身與產品額外添加的糖量總和。例如「調味乳」營養標示,每一百毫升的糖量九公克,消費者無從得知這些糖量究竟有多少來自鮮乳本身?多少屬於游離糖份?(按每一百毫升鮮乳本身亦含有五公克)

營養標示改版讓食品廠商大費周章,惟若無助於消費者參考做為健康取向,恐怕為德不卒。

(作者為營養師,台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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